11月18日,城中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委宣传部关于《城中区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城中区意识形态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主动跟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基层宣传阵地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开展了丰富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贴近了群众,贴近了基层。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实施办法》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更好维护改革稳定大局的有力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区各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贯彻《实施办法》,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委主体责任体现到意识形态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实施办法》得到不折不扣执行,推动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今后区委宣传部要着力从三个方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奋力打造“幸福西宁”中区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一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到及时发声,抢先发声和敢于发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导权、话语权。二要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的需要,采用更加丰富有效的举措,把握好舆论导向。三要进一步做好各类先进典型的选树,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各类文明创建更有实效并形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