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干部监督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城中区出台了《城中区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管理力度,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
据了解,廉洁档案主要包括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任前廉政谈话、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登记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的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告诫约谈、诫勉谈话相关记录等13个方面内容。廉洁档案由区纪委审核后,实行一人一档集中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管理制度》对档案的存放、档案的保密及档案的登记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把廉洁档案使用关。同时,廉洁档案实行动态监督管理,遇领导干部提拔、调整、调动等情况,将及时更新完善档案内容。领导干部退休、辞职、病故、调离本区的,或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其廉洁档案继续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规定予以销毁。廉洁档案将作为干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伴随我区科级领导干部的一生,给所有科级干部心中拉起“警戒线”,时刻提醒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