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作风、提效率、优服务,让广大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办成事,着力实现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高效化,城中区民政局针对居民群众日常咨询量较大的社会组织登记流程采取事先“一次性告知”,提高社会组织事项办理工作效率。
坚持首问负责,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当群众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流程等内容,以及需要群众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多次跑路,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中区社会组织政务办理效能。
整合优化信息,制作“一次性告知”表单。为避免群众“多跑路”的情形发生,城中区民政局梳理受理标准,全面整合所需材料、审批要点等多方面信息,为办事群众制作发放统一制式的《城中区民政局社会团体一次性告知书》《城中区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次性告知书》,将事项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一纸清”。保证政策传达的准确性、一致性,充分解决告知口径不统一、办事群众难记忆等问题,使群众对办事内容和要求清晰明了。
简化材料清单,精简“系统内备案”程序。简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准备事项清单,减轻社会组织在资料筹备过程中的工作压力。名称预选核准所需材料由之前10项简化为2项;成立登记所需材料由之前27项简化为19项;成立登记材料备案所需材料由之前3项简化为2项;变更登记所需材料由之前8项简化为7项;注销登记所需材料由之前12项简化为9项,通过精简社会组织办理相关业务的程序及印证材料,大大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竭力做到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
城中区民政局将持续发扬“主动发光、担当作为”干事作风,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工作制度,着力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下功夫,推出更多便民举措,增强群众满意感。让社会组织“快办事、办成事、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