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7】366号)和《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财税字【2021】779号)文件要求,经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后,对符合申报奖励条件的以下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
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异议的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971-8233340
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7日
公示名单
单位名称 |
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 |
奖励金额(元) |
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2 |
27200.00 |
青海以勒酒店有限公司 |
1 |
13600.00 |
青海天玺多吉地毯有限责任公司 |
3 |
40800.00 |
百胜餐饮(西安)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1 |
13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