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区禁绝毒品原植物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非法运输、非法携带、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
三、凡被发现非法买卖、非法运输、非法携带、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四、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义务,凡是发现野生或人为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揭发,经查实即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六、对积极检举揭发非法买卖、非法运输、非法携带、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协助收缴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以及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我们将对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
七、对打击报复检举人员、证人和禁种铲毒工作人员者,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
特此通告!
举报地址: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57号
举报电话:
0971-8212134
联系人:
于警官:18097188875
西宁市城中区禁毒委员会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