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国家级奖扶标准、市级扶助标准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
受理条件:户籍在本辖区范围内,自1982年至2016年1月1日前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夫妻或离异人员均可申请享受。
办理流程:失独或伤残夫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核实情况后审核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死亡证或残疾证)证件审核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递交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寸照片。申请表及申报资料一式四份。
办理地点:南关街社区(南关街43号)、水井巷社区(民主街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
咨询电话:8225183、8232612
投诉电话:8247371、610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