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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01-16 16:57  点击:[] 来源:城中区司法局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依法履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拓宽行政争议化解渠道,稳步推进“法治中区”建设。现将城中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情况

2022年11月,城中区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要求,认真起草了《城中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城中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我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公开要求,对报告内容在城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全区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下设的执法、司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城中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通过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清单,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三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作用,将“述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本年度接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地调研1次。

2.增强履职能力,确保工作实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城中区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通过全面督导检查、查找短板弱项、明确改进措施,形成总体有规划、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考核的工作闭环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二是先后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10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主要领导带头学、中心组成员解读学、专题讲座辅导学、交流研讨互动学等方式,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西宁市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清单,认真认领涉及我区的问题,将整改工作具体到事、责任到人,确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和特色亮点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以研读原著、观看视频、分组讨论、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促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强化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活动70余次。在全市率先研究编制《城中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完成意见征求座谈会,针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三轮对接,并加以修改完善。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为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奠定基础。根据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情实际,起草《城中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措施,保障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认真制定《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区”提供保障。持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将宪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干部学法必修课程,将“述法”纳入年底考核。通过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六是持续加强法治人才建设,通过举办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区法治建设队伍人才培养。

2.坚持依法履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完成并发布区属24个部门439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跨省通办”事项51项(区级无权限事项79项),并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设立“跨省通办”专窗1个。二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工商登记实名认证。全面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企业设立缩短至1个工作日,企业变更、注销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企业迁入(迁出)、补照、换照、司法冻结、股权出质和个体营业执照名称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即时办结。今年以来,全区新登记各类企业1178户,注册资金33.87亿元,登记户数较去年同比增长7%。登记个体工商户2037户,注册资金2.81亿元。三是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制度改革,持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及区级层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承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截至目前,在《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53项,其中审批项目44项,备案项目9项。四是制定印发《城中区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要求9家单位根据梳理认领的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编制公布事项清单、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风险隐患防范、加强和完善信用管理、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7个方面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是为辖区10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服务次数26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7条,出具书面《法治体检报告》3份。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受理市政府“12345”转办事件10467件,办结10467件,办结率100%;受理“领导信箱”咨询、投诉120条,办结120条,办结率100%。受理“邻里牵手”微信群转办事件518件,办结518件,办结率100%。

3.严格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依法决策,学习贯彻《西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治理中的重大事件、重要合同等涉法事务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确保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全面推动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在狠抓“有件必备”的基础上,切实做到“有错必纠”,从严从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共对21份文件进行规范性文件认定,其中4份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已印发的3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备案程序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行了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工作,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发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将1件无效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坚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政府行政决策全过程,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涉法事务,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区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区级文件(合同)33份,开展法治培训3次,评查全区行政处罚案卷123卷,参与区级行政诉讼案件20起,参与国信公司、投融资公司股权划分和城南建筑公司、投融资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组等区政府重点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

4.坚持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2021年以来全区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月统计报告机制,常态化、动态化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筹全区44家单位职责,围绕30项工作任务提出87项落实举措。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8家单位39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报名工作。邀请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区10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资格培训。三是制定印发《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4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和可检验成果。对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等问题进行整治。从6个方面开展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从10个方面开展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城中区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委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对12家单位123卷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

5.加强诉源治理,优化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一是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化解专项行动。共受理矛盾纠纷1203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6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打造融合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治安调解、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的区级矛调中心,推动纠纷“一站式”解决。今年以来,受理矛盾纠纷3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件,医疗纠纷33件,其它纠纷3件),调解成功37件,涉及金额620余万元,实际索赔50余万元。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对8个司法所的40个人民调解案卷从调解卷宗完整性、内容、合法性等3个方面16项内容逐一逐项检查和评定,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的装订和书写。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刻制“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成立城中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并制定城中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在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起,办结11起,均已依法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实现“阳光复议”。三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政府主导、法院推进”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级行政诉讼案件20件,其中2021年结转案件9件,2022年新收案件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表达诉求。全区受理信访事项281件(次)465人(次),其中来访65件(次)182人(次),来信215件(次)282人(次),电话信访1件(次)1人(次),全区信访形势持续平稳。五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需求贯穿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问题120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3件(其中民事案件210件、刑事案件83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600余人(次)。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69个,依托385个“邻里牵手”微信群,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受理法律事项6件,参与纠纷调解27件,开展法治讲座54场,法治宣传134次,受理法律咨询人数达1100余人(次)。

6.坚持普治并举,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制定《西宁市城中区“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发放《青海普法依法治理文件汇编》和《八五普法应知应会200问》共1000余本。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调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党内法规、民法典等法宣在线答题活动20场,掀起学习热潮,确保我区参与率和及格率。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核酸检测、楼院值守为契机深入开展多形式的线下线上普法宣传。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食品安全法》和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其中活动答题人数3528人,中奖人数240人。不断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文明程度,在全区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征集,共征集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8份,现正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评选。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和培训工作,在全区32个村共选出106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并组织法治专题培训。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结合辖区村和社区实际情况,推荐上报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仓门街办事处石坡街社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香格里拉社区被评选为青海省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是人民团体法治作用发挥凸显,深入推进工会组织法治化建设、依法管理运行,开设青少年法治宣传“大讲堂”,凝聚“两新”组织力量,做好职工、妇女、青少年和残疾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志愿服务、助力服务青年发展、残疾人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工作,增强特殊群体的法治意识和观念。

7.突出权力监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一是拓展舆论监督渠道,以公开促监督,在加强传统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基础上,利用政务网站和“法治中区”微信公众号公示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等问题的投诉举报方式,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利益。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及各部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人民来信,代表、委员和人民来信办结率、满意率稳步提高。今年区级人大代表提出建议56件,区级政协委员提出提案90件,建议办复率93%,提案办复率100%。三是积极做好“好差评”评价工作,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理业务52949人(次),其中非常满意49315人(次),非常满意率93.14%;满意3581人(次),满意率6.76%;基本满意53人(次),基本满意率0.1%,收到锦旗15面、表扬信8封。同时,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好差评”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

8.突出工作成效,创新开展亮点工作。一是高标准打造城中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北大街打造占地130平米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通过全区域覆盖、全天候运行、全功能集成、全链条解决,形成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同发展的“大调解”机制,实现“多中心”变“一中心”,深化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解忧“最多跑一地”改革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进一步提升全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建立自然资源数字化指挥中心。引进在线执法记录仪系统,实现平台与现场队员实时通讯和证据采集,做到“有图有真相,执法常有序,统一协调指挥,精细化管理”。弥补人员巡查死角、盲区短板,建立无人机巡查监管机制,开展土地动态巡查,结合自然资源部卫星遥感影像和在线监控,实现对辖区自然资源的“天上看、地下查、网上管”立体监管体系。三是设置“办不成事”窗口和纪检监察监督岗。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个,将各类办不成事、不满意事和建议投诉等事项集中统一受理,按照受理、分类、转办、办结、反馈的工作流程,确保“办不成的事”能办成,目前已办理6件。设置“作风监督”岗1个,对窗口单位政务服务全方位、全过程“贴身”监督,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倒逼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一)法治建设队伍有待完善。全区基层单位普遍缺乏法治专业人才,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转岗频繁、衔接不畅,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能力有待提高。

(二)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全区拥有执法资格人员匮乏,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意识不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对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深入。在案卷评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执法案卷仍然存在调查取证不严谨、执法程序不规范、案卷装订不合规等问题。

(三)争议化解渠道有待拓展。行政争议多集中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存在解决行政争议方法少、化解方式单一和能力不足等问题。目前行政复议办公室虽已成立,但无专职办案人员,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区复议案件集中受理后,承接案件量骤增,现有人员配备和专业化水平难以满足改革后的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人才培养。全面系统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持续保持领导干部学法频次、强度的同时,加强对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将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列为教学内容,结合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聚焦法治建设工作核心能力需求,通过组织宪法宣誓、旁听庭审、法治宣讲、专题培训等形式,全面提升法治队伍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聚焦法治建设工作核心能力需求,以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规范管理行政执法台账文书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

(三)深化复议体制改革,增强争议化解能力。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督促行政机关按期答辩,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及时剖析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原因,从源头杜绝败诉案件的发生。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支持,逐步推进改革进程,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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