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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207130001  发文字号:  城中函〔2022〕16号
 发布机构:  城中区委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9-05 10:45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关于废止城中区涉计划生育党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做好涉计划生育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办函〔2022〕20号)要求,我区对区委、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党组制定下发的涉计划生育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文件16件,其中党的规范性文件4件,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失效文件12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相关制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经区委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4件涉计划生育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各相关单位对予以废止的制度一律停止执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展工作。

附件:予以废止的涉计划生育制度目录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予以废止的涉计划生育制度目录

序号

制度目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清理建议

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

1

中共城中区委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城中发

〔2009〕9号

20090319

废止

“十一五”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

区委办公室

2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奖励的通知

城中政发

〔2003〕49号

20030804

废止

对城中区所辖四村2003年1月1日以后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区政府办公室

3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和社会关怀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中政发

〔2014〕92号

20141102

废止

设立“特殊困难家庭关怀关爱扶助基金”自2014年起,对全区农村和城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死亡后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每年给予500元扶助。

区政府办公室

4

城中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单独二胎办理及审批的实施意见

宁中卫计

〔2014〕26号

20140505

废止

2014年3月26日,我省对生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后,结合中区实际,对单独二胎工作作出的实施意见。

区卫生健康局



  
上一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下一条:关于印发《西宁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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