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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31209000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3-12-08 10:24
关于印发《城中区2023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一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青海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西宁市2023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制定了《城中区2023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国普法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作了一批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宪法、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统一部署在“青海普法网”设置“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供下载使用。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简报、总结于12月7日前报区司法局415室。

联系人:梅玉龙 联系电话:6513176

电子邮箱czqzffzbgs@163.com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 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 2023年11月30日城中区2023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西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西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西宁市2023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推进平安中区、法治中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延伸其他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为期一周。各部门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一)重点活动安排

1.收听收看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联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西宁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2023年度青海省(西宁地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主场活动,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通过各类终端系统收听收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收听收看 2023 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在全国评选2023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届时,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通过各类终端系统收听收看。

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3.组织开展网络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参加2023年度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4.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党政机关单位、学校、医院、沿街商户、商场、广场等场所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片或标语(相关资料登录“青海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下载),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5.开展话题互动活动。充分发挥今日头条号的聚合效应,参与#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专栏(参与方式在工作群另行通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今日头条号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整体联动效应。

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6.加强媒体宣传。在各单位网站、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发布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片。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在12月4日当天在微信朋友圈等发布宪法、“八五”普法置顶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7.线上竞答活动。在“法治中区”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全民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二)主题活动

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宣传活动。各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法律九进”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开展。

1.“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知识竞答、集中研讨、旁听庭审等形式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发挥“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平台作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

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

2.“宪法进学校”主题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五个一”宪法宣传活动,(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次知识讲座、举办一次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举办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撰写一篇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集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12月4日当天,与全国同步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宪法歌曲传唱、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3.“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

4.“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用,深入社区集中开展一次宪法宣传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养老诈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规条例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5.“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针对农村提升乡风文明、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治理赌博等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家庭”主题活动。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巾帼法律明白人在身边”等系列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妇联

8.“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多层次、多角度、多形态宣传报道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

9.“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聚焦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对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宪法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宣传周期间,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视角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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