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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冬春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23-05-11 10:09  点击:[] 来源:

局社矫科、各司法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维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和3月重要节点,全力做好全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冬春期间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

局社矫科、各司法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为本的首位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安全底线,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确保冬春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严防发生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参与暴恐恶性事件、不发生参与规模性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实现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二、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

局社矫科、各司法所要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重要节点提级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抓好社区矫正报到、请销假、外出、执行地变更等管控措施,特别是要从严履行请假外出和经常性跨市县流动人员审批职责。要持续利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执法巡查,实时监控、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信息,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增加巡查频率,对不服从监督管理规定的人员,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犯罪。

三、强化教育帮扶,履行帮扶责任

各司法所要依法强化教育矫正,做细、做实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工作,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等内容,进行集中警示教育、个别教育和安全教育。要积极应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系统,通过在线自主学习,自主创建公益活动项目等多种形式,实现精准有效矫正。节前,各司法所要广泛开展一次上门大走访、动态大排查活动,重点走访排查再犯罪风险较大、情绪不稳的人员,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调整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通过走访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针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活特别困难、就医就业存在困难的社矫对象,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做好帮扶济困工作,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四、加大督导检查,强化应急值守

局社矫科要加大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密切关注网络舆论,妥善处置舆情,提高应对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引导应对能力,确保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各司法所要严格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值班备勤,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确保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在第一时间得到迅速有效处置。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者因迟报、漏报信息而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城中区开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2023年春节期间执法执纪工作安排 城中司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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