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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强化物业服务”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09-26 14:42  点击:[] 来源:

一、制定的背景

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物业服务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也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着力解决当前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物业行业良好秩序,制定《西宁市“强化物业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解决的问题

1.业主大会制度不完善;

2.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态度差、服务意识淡薄、卫生保洁不到位;

3.物业服务企业限制业主充水充电、未按规定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不统一、公共收支不透明;

5.开发单位对车库、车位只售不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采取的措施

1.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对已有小区进行排查,确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培养和鼓励党员业主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加强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其规范运作。

2.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督办,全程跟踪督促责任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整改落实。

3.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运行机制。制定《西宁市住宅物业基准服务标准》、西宁市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规范性服务及收费标准,确保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4.规范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制定出台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最高限价标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停车业主的权力和责任,防止开发建设单位以高额租金达到只售不租的目的。

5.落实物业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县(区)、街道办、社区四级联合监管机制、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打击物业小区内违法乱象。

6.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基层工作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以及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职能力。

7.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强化业主物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物业服务消费理念,引导业主主动参与物业管理活动,推动全市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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