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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消费恢复提振行动若干措施

2023-11-22 09:02  点击:[] 来源: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为全面贯彻省市《抢抓机遇促发展活动方案》《消费恢复行动》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现结合中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三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4.3%,总额实现85.68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批零住餐消费。

1.开展促消费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企业通过低价折扣、积分抽奖等方式开展促销让利活动,配套省市部门对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发放惠民消费券。结合省市级促消费专项资金,配套实施区级促消费专项资金,组织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及部分商贸企业协同银联等第三方运营商,适时开展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发放生活必需品、百货、餐饮、家电、汽车、油品等各类惠民电子消费券,引导辖区更多商贸企业参与促消费平台活动,全面提振消费活力。(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鼓励汽车消费。组织辖区大型汽车零售企业参与省市举办的“五一”“国庆”汽车展销活会、“乐享驰骋 青亲U礼”购车补贴、汽车下乡巡展等各类活动,鼓励支持辖区限上汽车零售企业开展重要节点促销活动。执行新能源汽车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指导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扩大家电家居类消费。鼓励支持大型商场、市场、电商平台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等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桥梁”作用,协调畅通房地产销售与家电家居、建材等产品的产业联动,拉动家电家居、建材等产品消费活力。(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提振餐饮消费。鼓励支持限上限下餐饮企业举办各式主题餐饮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企业运用短视频营销、直播营销等新模式、新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创意新颖的营销活动,助力餐饮市场加速回暖。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发放电子消费券,通过消费一定金额满减的方式,刺激餐饮行业复苏,提振餐饮行业消费信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扶持企业稳步增长。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及贷款贴息补助,培育在库、升限及新增批零住餐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常态化关注有升规纳统潜质的新业态企业,加大商贸流通产业培植力度、做大做强商贸库,不断壮大线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队伍,持续做好纳统入限企业培育工作,积极培训商贸流通检测统计人员,提高抽样企业数据报送质量。(牵头单位:区统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搭建政银对接平台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对接辖区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扩大面向企业发展的信贷业务,为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促进银企达成融资协议。(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稳定住房消费。

8.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围绕房地产项目建设各类要素保障,积极开展“主动帮扶、精准服务”行动,深入房地产项目现场,为企业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问题,助力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房地产企业以“团购促销”等形式开展惠民销售活动,加快促进房地产销售市场健康回暖。(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房屋买卖虚假宣传、养老诈骗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养老家政消费。

11.配合市级部门积极申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建设居家社区网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服务,进一步满足辖区老年人、残障人士和伤病人员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规范家政服务行业。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行动,促进家政信用服务提升,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行业品牌打造行动,促进辖区家政服务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文旅消费。

14.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宣传省市文旅消费活动,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组织企业参与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指导企业申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扶持文旅企业发展。鼓励旅游景地积极探索集餐饮、旅游、住宿一体化的文旅消费新模式,形成消费跨界融合。(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促进乡村旅游回暖。组织参与全市“游乡村美景、品农家美食、赏民俗文化、享田园风情”乡村旅游主题活动。鼓励创新和探索农产品采摘、农家菜推广、乡村民宿、城乡周末休闲帐篷营地等各类乡村休闲消费模式,结合旅游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美食、乡村露营、乡村购物等特色活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引导扩大节日文旅消费。积极组织参与2023年西宁河湟文化旅艺术节、青海地方特色小吃美食展暨第五届西宁美食节、第十一届文峰碑自行车邀请赛等特色文旅活动,吸引游客到中区旅游消费。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促销模式和营销手段,鼓励举办剧场演出、艺术展览、红色旅游、非遗体验、直播带货等专题活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提振夜间文化旅游经济。积极打造和申报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街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文化旅游经济产业,丰富夜间消费场景。探索举办夜间促消费活动,营造开放、有序、高质量的夜间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促进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

18.培育发展外贸合作。加强跨境电商与制造业、传统贸易企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培育辖区青海有色金属对外贸易、青海伊赫萨进出口等外贸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挖掘带动更多的“青字号”产品走出去。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广交会、进口商品博览会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等特色优势企业向外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鼓励支持网络销售、移动支付、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养老、智慧家政、“互联网+”等消费新业态。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消费跨界融合,有序引导网络直播等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20.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督促商家抵制假冒伪劣,诚信经营,引导经营户积极营造文明诚信经营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开展走上街头以及深入学校、社区、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行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不断提高群众防假、识假、打假意识和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局,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持续强化稽查办案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深挖细查、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集中查办销毁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采取企业包保,加强工作调度制,实施协同推进制,安排专人负责,对重点企业实行包保,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月调度、季会商,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服务。围绕重点行业、企业、产品,认真跑企业摸准实情、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跑省外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等进行多渠道宣传,确保措施家喻户晓、红利企业应享尽享。

(三)强化跟踪问效。在各项措施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同向发力,与素质提升行动相结合,根据重点任务工作台账逐项抓落实、逐个销号,确保如期完成各项阶段性工作。

下一条:2023年工商贸领域专项补助资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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