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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1-13 11:08  点击:[] 来源: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目标,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依法履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拓宽行政争议化解渠道,稳步推进“法治中区”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情况

2020年11月,城中区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要求,认真起草了《城中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11月24日完成文件签发和报送,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公开要求,12月21日对报告内容在城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全区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下设的执法、司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城中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通过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和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央省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清单,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三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作用,将“述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本年度接受省人大法治政府建设实地调研1次,青海师范大学法治政府建设调研评估1次。

2.增强履职能力,确保工作实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城中区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通过全面督导检查、查找短板弱项、明确改进措施,形成总体有规划、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考核的工作闭环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先后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主要领导带头学、中心组成员解读学、专题讲座辅导学、交流研讨互动学等方式,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清单,认真认领涉及我区的问题,通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办公室会议,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审议印发《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至西宁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城中区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工作具体到事、责任到人,确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印发《关于转发<全省守法普法领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和宣传活动,强化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区各单位组织各类学习活动175次,专题讲座39次,户外、公共场所LED大屏播放7177频次。二是为扎实开展好“十四五”时期我区法治建设工作,研究编制《城中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完成意见征求座谈会,针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三轮对接,并加以修改完善。结合《城中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和区情实际,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工作措施》《西宁市城中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工作方案》。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将宪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干部学法必修课程,将“述法”纳入年底考核。通过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2.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完成并发布区属24个部门300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跨省通办”事项25项(区级无权限事项33项),并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设立“跨省通办”专窗1个。二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工商登记实名认证。全面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企业设立缩短至1个工作日,企业变更、注销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企业迁入(迁出)、补照、换照、司法冻结、股权出质和个体营业执照名称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即时办结。今年以来,全区新登记各类企业2493户,注册资金88.6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50.54%。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制度改革,持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及区级层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承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截至目前,在《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49项,其中审批项目42项,备案项目7项。四是全力做好城中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转发《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须要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后,全区共有22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82项通用清单证明事项,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五是为辖区37家民营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服务次数55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3条,向民营企业出具书面《法治体检报告》21份。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受理市政府“12345”转办事件10401件,办结10401件,办结率100%;受理“领导信箱”咨询、投诉108条,办结108条,办结率100%。受理“邻里牵手”微信群转办事件196件,办结196件,办结率100%。

3.严格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依法决策,学习贯彻《西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治理中的重大事件、重要合同等涉法事务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确保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全面推动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在狠抓“有件必备”的基础上,切实做到“有错必纠”,从严从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本年度认真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法和长江流域保护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发现,我区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未制定过与两项内容相违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3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坚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政府行政决策全过程,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涉法事务,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区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区级文件(合同)27份,参与处理信访案件4件,开展法治培训5次,评查全区行政处罚案卷77卷,参与区本级行政诉讼案件23起。

4.规范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工作的两则通知,要求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增强备案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时提交重大行政处罚(强制)备案报告、备案表和决定书,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工作。为提高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水平,为全区22家行政执法单位发放了《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示范文本》900余册。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城中区2021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委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对12家单位77宗卷宗进行评查,并召开通报会将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及时整改,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统一行政执法标准样式换发工作,对全区28家执法单位在青海省执法证件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主体信息、三定方案及人员信息进行维护和审核,并对我区121名执法队员证件进行换发,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三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对我区67名需申领新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分两批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证件申领考试,现考试已全部完成,新证正在印发中。

5.加强诉源治理,优化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村(社区)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完成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和调解员的推选、聘任及备案工作,举办2021年度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班,对全区154名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制定《城中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统一调解案件类别的认定标准及规范化调解文书认定标准,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区现有7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人民调解员483名。截止11月底,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812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77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其中: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55件,索赔1407.938万元,经调解后实际赔偿金额353.35余万元)。二是建立完善诉中诉前调解机制,联合区人民法院,成立诉前诉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线上、线下人民调解员及律师调解工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新路径。截至目前,受理案件1155件,调解成功1121件,调解成功率97.1%。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措施,根据中央和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制定《城中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刻制“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复议受理窗口。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在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办结2起,均已依法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实现“阳光复议”。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政府主导、法院推进”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1年,区本级行政诉讼案件共23件,已结案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均达100%。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99批979人,个体访58批85人,全区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六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需求贯穿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截至目前,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问题80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4件(其中民事案件322件、刑事案件92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000余人(次)。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69个,依托385个“邻里牵手”微信群,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截至目前,受理法律事项66件,参与纠纷调解57件,开展法治讲座108场,法治宣传124次,受理法律咨询人数达1640余人(次)。

6.突出权力监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一是拓展舆论监督渠道,以公开促监督,在加强传统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基础上,利用政务网站和“法治中区”微信公众号公示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坚决纠治行政执法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利益。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及各部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人民来信,代表、委员和人民来信办结率、满意率稳步提高。今年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提出建议64件,市区两级政协委员提出提案73件,137件建议和提案均已办复完毕。三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梳理整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资料,起草报送《城中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自评报告》,经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审核,我区被推选为全市唯一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现正进行全国的选评。四是积极做好“好差评”评价工作,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理业务70068人(次),其中非常满意48204人(次),非常满意率68.80%;满意21851人(次),满意率31.19%;基本满意13人(次),基本满意率0.01%,收到锦旗6面、表扬信6封。同时,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好差评”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

7.突出工作成效创新开展亮点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创新工作举措,抽查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77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报。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的执行、文书制作及案件执行终结和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综合评定,及时纠正执法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政府公信力。二是积极打造智慧枫桥式司法所。为坚持发展司法行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本年度投入350万元打造占地面积为460平方米的南川西路智慧枫桥式司法所。该项目紧紧围绕便民性,社会性,专业性三大特征,实现“阵地达标”和“掌上枫桥”为一体的司法行政服务品牌,以“青海智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为信息化保障,集成多种矛盾调解方式和非诉讼方式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新平台。

(三)存在的问题

城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法治建设队伍有待完善。全区基层单位普遍缺乏法治专业人才,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转岗频繁、衔接不畅,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在本部门本单位推进依法决策、认定与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存在困难。

2.争议化解渠道有待拓展。行政争议多集中在行政诉讼,存在解决行政争议方法少、化解方式单一和能力不足等问题。目前无省市编办批复,行政复议办公室无法成立,现有人员配备难以满足改革后的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难度大,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在萌芽状态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3.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全区拥有执法资格人员匮乏,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观念落后,服务意识不强。在本年度案卷评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执法案卷仍然存在调查取证不严谨、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条款适用不准确、案卷材料不合规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人才培养。全面系统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持续保持领导干部学法频次、强度的同时,加强对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将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列为教学内容,结合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聚焦法治建设工作核心能力需求,通过组织宪法宣誓、旁听庭审、法治宣讲、专题培训等形式,全面提升法治队伍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依法解决纠纷,拓宽化解渠道。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督促行政机关按期答辩,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及时剖析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原因,从源头杜绝败诉案件的发生。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支持,逐步推进改革进程,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3.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以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通过规范管理行政执法台账、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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