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索 引 号:  202000512-002612-15  发文字号:  城中政发〔2020〕31号
 发布机构: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5-12 09:47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中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城中政办〔2020〕31号

城中政办〔2020〕31号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城中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确保2020年全区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谱写新时代幸福西宁更美中区篇章而不懈奋斗。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项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完善机制流程,具体到人、细化到岗,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三、研究破解难题。各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需要,精准分析、深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难点、痛点和热点问题,把问题搞透、把政策搞准、把措施搞细,在学习中找机遇、找政策,让研究问题破解难题成为政府工作新常态,不断提升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各副区长按照分工牵头抓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710”工作制度,对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做到日常跟踪督办、定期重点抽查、年底清零考核,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区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任务分工全部纳入“710”工作台帐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进行台账管理,贯彻落实情况于7月10日、12月20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附件:城中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城中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坚持把抓招商、上项目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强力引擎,着力在投资拉动、项目带动上实现新突破。

(一)加大项目统筹力度

1、谋划实施8大类2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单位、各镇(办)

2、以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提质增效、海绵城市改造等项目为抓手,储备推进一批具备战略性、格局性、支撑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各镇(办)

(二)发挥项目带动作用。

3、紧密结合“中疏”战略,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推动南川地区快速发展,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

4、投资13.25亿元,围绕城区绿化、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实施5大类48项非房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自然资源局、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西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继续把握省市2020年预算内资金投向和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水井巷商业文化旅游街区、沈家寨学校改扩建、城中区老年养护中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城乡建设局、西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采取EPC模式,实施元堡子片区4个新村建设项目,确保把该项目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交钥匙”工程。

牵头单位:总寨镇政府

责任单位:西宁凤凰投资有限公司

(三)不断创新招商理念。

7、加大招商宣传力度,提升对外开放形象。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推广“青洽会”网络签约新模式,全力推动招商工作纵深发展,争取完成2020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3亿元、省外到位资金12亿元的市对区目标任务。巩固和加大经济区域合作力度,努力开创政企合作、联动招商的新局面。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8、结合我区“十四五”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围绕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电商物流等绿色发展产业,深入挖掘好项目,大力完善项目库,进一步推动城南地区文化观光旅游、商贸会展服务业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破解项目资金难题。

9、围绕国家、省市的投资导向和投资重点,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认真申报重大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单位、各镇(办)

10、做好2020年债券发行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政府债券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中的重要作用,争取年内顺利发行城中区老年养护中心、享堂沟建筑垃圾消纳场、总寨镇田园综合体等项目专项债。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民政局、西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六)挖掘市场消费潜力。

11、编制完善《城中区夜经济发展规划》,打造一批“中区之夜”品牌地标和生活圈,为经济发展助力。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推行现代化商业管理手段,鼓励企业在各类市场中扩大电子商务比重,积极调整经营模式,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人才,建立网上销售平台,促进线上线下相互融合。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主攻方向,着力在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七)服务业方面。

13、发挥水井巷商业文化旅游街区、麒麟名都等商业综合体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发展楼宇经济,提升中心城区商圈现代化水平,努力把中心城区打造为传统商贸业高地。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积极推动西宁卫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大文物古迹保护性修缮力度,依托文庙、文峰碑、山陕会馆、香水泉、拱辰门等历史名迹,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深挖市场消费潜力,将文化旅游业打造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饮马街办事处、西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促消费专项补助资金。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大力推进青海瀚祥电商储配中心一期“幸福优鲜城市共配中心”项目,为提升消费服务水平、打造“15分钟幸福生活圈”和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做出贡献。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单位、各镇(办)

17、依托南川河打造“一河两岸经济带”,加快建设以西宁万科城、碧桂园为主的西岸高品质住宅区,认真谋划以西宁市市立医院、城中区综合体育中心为主的东岸康养区。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18、以市民中心、一带一路(青海)国际会展中心为重点,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19、谋划实施杜家沟温泉开发项目,着力培育旅游休闲度假新一轮消费热点。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八)工业方面。

20、加强与南川工业园区的协调联系,积极探索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有效途径,努力把南部片区打造为全市对外开放和现代制造业高地。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21、加大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从贷款融资、就业培训、税费减免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税务局

22、深入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九)农业方面。

23、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大设施蔬菜、饲草料种植、特色牲畜养殖等产业发展力度。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总寨镇政府、南川东路办事处、南川西路办事处

24、着力提升农牧业技术水平和都市农业生态效应,打造与都市功能定位相契合,集生产、生活、生态、示范于一体的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和城郊生态休闲庄园。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总寨镇政府、南川东路办事处、南川西路办事处

三、坚持把重建设、强管理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平台载体,着力在提升品位、彰显魅力上实现新突破。

(十)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5、投资9249万元,实施3083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统筹实施44个楼院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十一)切实做好市政设施建设。

26、加大“城市病”综合整治力度,启动实施东西南北大街道路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7、投资519万元,实施南玉井巷、新民街、大新街、小新街及饮马街五条道路雨污分流项目。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8、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领域建设资金900万元,实施大新街、南京路、奉青路、人民街等10条道路智慧井盖管理系统安装项目。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十二)全力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29、完成路桥公司片区、南川东路北片区、国道227线(城中段)等项目60余万平方米房屋征收任务。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单位、各镇(办)

(十三)持续深化市政隐患排查。

30、进一步加大道路病害维修整治力度,确保市政道路和地下通道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全面开展辖区路灯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路灯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31、持续开展辖区桥梁检测维修和公交港湾(站点)路面加固工作,全力排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32、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管养、科学管养和精准管养,探索建立快速反应、迅速处置、高效服务的市政设施管理机制,实行道路、井盖、路灯、管网“四位一体”巡查模式。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十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33、加快“幸福中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依托元堡子湿地、时代大道、新唐道、群星路下穿等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化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功能布局,充分发挥城中区服务西宁、辐射全省的新优势。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四、坚持把抓修复、严治理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在生态优化、绿色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十五)巩固生态治理成果。

34、健全完善三级河湖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南川河道综合整治和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城市雨污分流项目,不断改善南川河综合水环境,实现全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西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5、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准入机制,全面落实建筑工地“10个100%”抑尘防控措施,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做好“煤改气”和餐饮业煤(油)烟治理工作,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市定目标。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各镇(办)

36、坚持生态第一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南川河、湟水河(城中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推动黄河上游水环境持续好转。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

(十六)维护良好市容市貌

37、全力推进“幸福西宁·花园城市”绿化美化彩化行动,计划投资1417.7万元,打造精品街头绿地16处,营造花街10条,补植苗木30余万株,并在中心广场、长青园营造花海景观,持续提升城区绿化景观成效。

牵头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办)

38、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计划新(改)建公厕18座,进一步优化辖区公厕布局。持续深化“快速保洁+垃圾不落地”收运模式,生活垃圾处理达到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39、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将南关街打造为“门前六包”责任制示范街道,构建“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商家自治”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宜商、宜业、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办)

(十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0、在实行“绿币计划”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进程。结合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河道沟渠长效治理机制,全力巩固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区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

41、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对2513座农户旱厕进行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各镇(办)

42、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水污染违法行为,开展上下细沟和莫家沟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总寨镇政府

43、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百乡千村”试点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旅游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各镇(办)

(十八)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

44、依据问题整改清单,继续实施“挂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完成的信访举报问题不反弹、不复发。持续完善环境保护常态化督察机制,运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五、坚持把重创新、添动力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必然要求,着力在深化改革、增强活力上实现新突破。

(十九)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45、加快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和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建立运转高效的财政体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聚集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6、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着力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7、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效防控财政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8、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配合区人大财经委全面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49、深化企业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0、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便利化、企业名称登记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覆盖,切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1、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52、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完善和改进城管体制、社会事业改革,促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文化旅游局

53、积极探索建设领域生态互联网改革,以“互联网+建筑”模式,实现污染指标线上监控检测。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54、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降费减负各项政策,确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实质性下降。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坚持把惠民生、增福祉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根本目标,着力在回应关切、提高群众幸福感上实现新突破。

(二十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55、从强化技能培训、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水平。加强劳动力市场运行管理,加快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劳动维权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56、依托“美林教室”,推进美育教育,夯实特色工作室基础。深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改革,多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增加公办幼儿园资源。依法规范民办教育,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加大基建项目建设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纵深推进集团化办学,加强与青海师范大学“教育改革先行试验区”的深度合作,构建“三引领”模式,提升区域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十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57、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巩固省级慢性病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深化医疗卫生跨区域帮扶合作模式。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8、实施城中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着力打造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水平妇幼保健院。全面开启“爱卫大作战”模式,以“五治”为重点,全力将爱国卫生运动引向深入。注重细节、统筹资源,更新完善基层医疗服务设备,进一步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9、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秩序恢复工作,紧紧围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十五)夯实文体惠民基础。

60、加强城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在城市设计中凸显历史风韵、彰显河湟文化,以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打响城市品牌。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61、依托香水泉遗址,加快香水书院打造进度,注重发挥“两馆”及“10分钟健身圈”提档升级工程优势,促进文化体育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二十六)优化托养服务供给。

62、对“爱老幸福食堂·中央厨房”进行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城中区福利服务中心作用,依托养老信息平台,提升社区养老和老年养护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西宁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各镇(办)

63、助益“残有善养”,投资新建城中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积极探索残疾人托养服务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残联

(二十七)推进物价稳控工作。

64、严格落实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及时平抑肉类价格,对21种主要蔬菜品种实施批零差率控制,全面完成重大节日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监督平台作用,保持全区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坚持把强监管、排隐患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有力保障,着力在维护 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上实现新突破。

(二十八)加强安全生产防范。

65、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电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做好防火、防汛、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十九)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66、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高非现场电子监管系统普及率。以“明厨亮灶”工程和“食安宝”手机监管APP为抓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可视化”覆盖率。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7、积极探索“不见面审批”模式,持续推广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政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双提升。推行“双随机”监督抽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创建“绿色餐厅”工作,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68、全面启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按照“传统+科技”的创新思路,在全区重点公共区域建设8间“智慧警务室”。

责任单位:城中公安分局

69、有机整合“24小时平安在线”综合执法服务站人力物力等资源,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社会面管控见警率和管事率,持续打造“枫桥经验”城中化新模式。

责任单位:城中公安分局

70、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十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71、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立足创建“十进”阵地,不断巩固和提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成果。

牵头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72、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政策,耕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试验田”。

牵头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八、坚持把强素质、树形象作为提速区域发展的政治任务,着力在优化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上实现新突破。

三十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73、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74、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全会对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研判经济形势、分析重点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探索适合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进一步增强区委领导经济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十三)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75、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6、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十四)加快提升工作效能。

77、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78、强化创新意识,敢于推陈出新,在大胆开拓中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实惠。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79、建立健全鼓励担当的容错纠错机制和惩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问责机制,营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升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十五)自觉践行为民宗旨。

80、始终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察民情、接地气,面对面、心贴心,真正做到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81、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及时回应“邻里牵手”微信群、12345热线等平台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系,切实回应重大民生关切。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办)

三十六始终保持廉洁本色。

82、高标准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带头遵守《准则》《条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83、严格预算管理,真正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群众的“好日子”。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公室


  
上一条: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中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城中政办〔2020〕31号
下一条: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5G通信设施建设和产业应用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