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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207040012  发文字号:  城中司字〔2022〕48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7-04 17:01
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

现将《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打击政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

2022年5月24日

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根据区委平安组《关于开展打击政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省市区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专项行动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依法严惩。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

坚持源头治理。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既要解决养老诈骗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的长效机制。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区委统一下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局上下整体联动、步调一致,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城中区司法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范洪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牛 腾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委员

白 琳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靖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董发全 总寨镇司法所所长

赵文斌 南川东路司法所所长

熊海南 南川西路司法所所长

马 燕 饮马街司法所所长

郭小彦 人民街司法所所长

张卫红 仓门街司法所所长

柯小平 礼让街司法所所长

毛小武 南滩司法所所长

张亚男 局办公室主任

张学涛 法治建设科科长

张 宁 社区矫正科科长

局专项办下设社矫科,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局专项办建立联络员机制,社区矫正科张宁同志担任专项行动联络员,具体负责局专项办协调沟通。

三、工作步骤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从2022年5月23日开始至2022年10月底结束,为期5个月。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各个环节要叠加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环节(2022年5月23日—5月31日)。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政法各部门打击协作、线索通报分析研判、信息报送以及线索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为精准打击整治提供支撑。

(二)打击整治环节(2022年6月1日—10月15日)。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切实强化情报信息线索摸排整理,深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确保打出成果、打出成效、打出信心。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对养老诈骗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领导包片督导、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总结提升环节(2022年10月16日—31日)。对各科室、司法所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取得实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巩固打击整治成效。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形成强大声势。

1.要发挥网络新媒体、融媒体宣传作用,及时公布全国专项办12337举报平台和省、市、区专项办举报方式,以及各司法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电话、信箱、网址等,深入宣传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手段方法及社会危害性,结合落实举报奖励、举报人保护措施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拓宽线索渠道来源,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打牢基础。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司法所

2.加强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互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策划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报道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整治规范养老领域乱象、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等方面采取的重大措施,取得的进展成效和工作亮点,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实实在在的打击成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司法所

3.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兼职网格员等力量,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众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办公室、各司法所

4.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局机关各科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建设科、各司法所

5.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整治规范养老领域问题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司法所

(二)强化依法严惩。各司法所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严打养老诈骗罪犯,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1.各司法所要把线索排查作为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养老诈骗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从即日起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的养老诈骗问题,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摸排核查。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或者类案进行检视,研究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5月底,各司法所要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完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时间表、路线图。

责任单位:人民调解办公室、各司法所

2.参照扫黑除恶斗争做法,局专项办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受理、登记、移交、办理、反馈等核查机制,充实线索核查力量,压实线索核查责任,提高线索核查效率,确保线索核查质量。各司法所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线索。严格按照线索核查工作有关要求,对中央反馈、上级转办、群众举报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并建立健全线索核查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防止造成工作被动。对举报人、检举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要依法依政策落实相应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局专项办要跟踪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督导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盯办,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办公室、各司法所

(三)全面整治乱象。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切实强化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及时发现获取涉养老诈骗领域不稳定苗头动向,特别是串联煽动实施个人极端案事件、非法聚集滋事、从事非法组织活动等行动性情报线索,及时会商研判预警,第一时间化解防控处置。要持续强化重大矛盾问题攻坚,全面排查涉养老诈骗案件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一项一项列清单,一件一件抓落实,逐人逐事化解,确保矛盾在源头控制,纠纷在基层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要统筹好维权和维稳,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制定落实防范化解涉稳风险预案,逐一化解稳控。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共查等联动机制。

1.健全完善预警防范机制。针对养老诈骗案件办理各环节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测预判预警,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完善涉养老诈骗案件预警防范机制,加大技术反制,增强预警拦截能力水平,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三个同步”工作要求,完善舆情引导机制,避免负面炒作、造成被动。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人民调解办公室、各司法所

2.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老涉诈线索,固定相关证据资料,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办公室、各司法所

3.健全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正面宣传,加大典型案件报道力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努力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群众教育课、创新开展反诈宣传教育,以适合老年人特点、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举措,深刻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社会危害性、帮助老人年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把握宣传时度效,创新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紧紧围绕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危害性、打击成效等内容持续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敦促违法犯罪人主动投案自首,让涉老反诈宣传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上来,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担当作为,及时谋划专项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主攻方向,研究解决阶段性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认真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各司其职,强化部署推动,抓好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阶段压茬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司法所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方案,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局专项办请示报告;要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定期研究重点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加强经验交流,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健全完善联动联管联建机制,实现及时对接、实时反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打击整治的精准性、协同性,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等关键环节,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局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司法所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司法所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重点区域、案件、线索问题的核查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司法所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从即日起实行周报工作机制,每周对本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措施等)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周二前上报至局专项办,重大特殊情况随时报送。

  
上一条:城中区公共法律服务进民营企业活动方案
下一条: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关于转发《西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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