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07040007 | 发文字号: | 城中应急〔202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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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09:28 |
执法大队、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以来,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等地区钢铁、铝加工 (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暴露出一些地区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工贸行业企业底数不清楚、工作措施不 落地、整治成效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 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应急管理部 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27号)要求,按照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安排以及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定于从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清零”)。现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城中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2.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3.“百日清零”行动进展。 西宁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城中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的通知》(宁应急〔2022〕46号)要求,结合城中区实际,督促辖区粉尘涉爆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定于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 “百日清零”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电视电话会 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的问题,确保三年行动重点整治事项彻底清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结合城中区实际,“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 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 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 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 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方法步骤 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集中安排开展“百日清零”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核查相结合、督导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逐项自查自改,逐条销号清零,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6月30日前报送城中区应急管理局。 (二)属地专项检查(7月底前)。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我局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并逐企建立“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2),经梳理汇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于每周四17点前按时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市级核查及交叉检查(8月中旬前)。市局将组织工作专班对我区“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情况全过程跟踪督导,对各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涉粉作业3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逐一核查,核查结束后,市局将对企业自查自改、属地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百日清零行动”走过场、自查自改不到位、执法检查不严格、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情况等问题,将严肃批评、约谈问责、年度考核记分,推动“百日清零”行动落地见效。 (四)省级核查督导(8月底前)。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清零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全过程跟踪指导核查,并结合202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隐患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进行严肃通报、约谈、问责。并对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逐企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粉尘涉爆企业6项安全问题,结合城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青安办〔2022〕30号、青应急〔2022〕64、65号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本方案,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承担相关职能,安排骨干力量,组织制定“百日清零”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严格执法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确保粉尘涉爆企业6项安全问题“清零”行动顺利推进。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收集汇总、监督检查、宣传报道、总结上报等工作。专班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王永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王正义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钟胜江 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科科长 黄强贵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百日清零”行动,亲自带队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查出隐患问题,并如实上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推动整改,对涉及“粉6条”隐患问题要在8月中旬前清零。 (二)强化责任落实,紧盯隐患整改。将采取视频调度、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辖区相关企业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对人数少、管理能力薄弱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检查发现“粉6条”重点事项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粉6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未主动自查自改,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采取“一案双查”措施,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广泛宣传警示,强化社会监督。开展“百日清零”行动期间,充分发挥各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的同时,对涉及“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也要及时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及时报送材料,做好材料归档。按照时间节点,请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自改落实情况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后报送城中区应急管理局801室。 联系人:沈林 电话:0971-6268309 附件2: 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粉尘涉爆企业
附件3: “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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