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05170010 | 发文字号: | 城中市监〔2023〕33号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15:38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科室: 现将《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根据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优环境”工作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市、三个监管、四个安全、五个环境”工作着力点,以“创新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强化执法效能为重点,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治理优势,用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得力的举措、更加严格的标准,在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严查市场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以案件查办为重点,一切从办案效果出发,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震慑力的拿得起、放得下、叫得响的“铁案”,切实让监管“长出牙齿”。加强宣传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地,震慑一片”的工作效果。在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争当“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排头兵上有作为、见成效。 三、组织领导 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成立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拳”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尖木措 副组长:赵 军、宋晓萍 成 员:倪正全 郗 昕 王 勇 李 雪李碧露 卢蕴瑜 罗青铁 马金荣 伊国雄 权 凯 朱艳萍 赵延虎 熊海南 冯广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巩固深化2022年“铁拳”行动成果,结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重点,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行业,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牵头科室:食品综合监管室;配合科所: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室) (二)假冒伪劣化肥(牵头科室:特种设备监管室;配合科所: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室、市场监管室) (三)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牵头科室:稽查室;配合科所:各市场监管所) (四)“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牵头科室:市场监管室;配合科所:各市场监管所,药械室、稽查室) (五)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牵头科室:法制监督室;配合科所: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室、稽查室) (六)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牵头科室:特种设备监管室;配合科所: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室) (七)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牵头科室:稽查室;配合科所: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室)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查办方案,确定查办重点,做到行业指向明确、商品种类清晰、违法行为具体。统筹“铁拳”行动与专项执法任务,与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确保“铁拳”精准发力,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五、创新执法方式,集中执法力量 (一)加强上下协调联动。要发挥执法办案主力军作用,在提高办案效能和发挥办案效益上狠下功夫,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各科室发现的重大跨区域案件线索以及查处阻力较大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稽查室,由稽查室上报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惩罚与服务并重。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对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处罚,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利用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加强对违法信息的梳理研判,发挥12315平台作用,多方汇集违法线索,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甄别、挖掘和精准打击能力。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的交流,分析研判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内突出问题,畅通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之间线索移送渠道,及时获取产品抽检、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信息,加强对零散违法线索的整合分析,多方汇集违法线索,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 (四)强化区域协查联办。牢固树立全链条办案理念,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查办个案要深挖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下游关联违法行为。涉案地市场监管所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持续跟踪挖掘违法行为,并及时协查回复。 (五)积极开展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的协作,联查联办,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以调代罚”“以罚代刑”。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非刑事违法案件,依法及时作出行政罚。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及时会商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为执法办案提供支撑。与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以强监督促强执法。 六、加强宣传和失信惩戒,打响“铁拳”执法品牌 (一)加强组织策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选择合适的宣传平台、媒体、内容、方式,结合各种“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活动,展示案件查办成效,持续增强震慑力;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突出不同时段的宣传主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选取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典型案例,公开销毁罚没物品,集中曝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辨识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注意把握重要时点节点,开展立体宣传,积极培育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打出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开展失信惩戒,积极运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约束,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将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保障。各相关室、所要梳理细化本地案件查办重点,集中优势资源,凝聚系统力量,保障办案条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进度安排。《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后,各相关室、所要立即安排启动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具体措施或工作方案。 (三)做好案件统计报送。各相关室、所要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对省局、市、区局转(交)办、督办以及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建立典型案件和重要线索报送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查办的典型案件(不少于2个)及1-3条重要线索报送至稽查室,由稽查室汇总整理后,上报至市局(填写附件1、2),办结的重大影响案件,可随时报送。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前,各相关室、所分别报送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案件查办和宣传工作总结(填写附件3、4):12月1日前,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填写附件3、4),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下一年度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联系电话:0971-5165229 附件:1.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 2.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3.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 4.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单位:室(所) 填报周期:月
说明:1.案件名称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 2.案件类型:参照附件3 附件2 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附件3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 单位:室(所) 填报周期:£上半年 £前三季度 £全年
说明:“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请按照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填写案件名称。 附件4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单位:室(所) 填报周期:£上半年 £前三季度 £全年
说明:1.案件深度宣传情况:全国/省级/市/区媒体名称+案件名称;2.其他形式宣传活动:线上平台/线下地点名称+简要宣传内容。 |
||||||||||||||||||||||||||||||||||||||||||||||||||||||||||||||||||||||||||||||||||||||||||||||||||||||||||||||||||||||||||||||||||||||||||||||||||||||||||||||||||||||||||||||||||||||||||||||||||||||||||||||||||||||||||||||||||||||||||||||||||||||||||||||||||
上一条: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年城中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下一条: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