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0519003 | 发文字号: | 总政〔202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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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总寨镇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10:22 |
为全力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努力营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生产生活环境,着力打造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打好城乡环境卫生三年综合整治收官之战,推进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巩固,根据《城中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总寨镇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城中区总寨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在“幸福西宁·净美中区”环境提升整治行动和“洁净”城市前期整治成果基础上,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市容市貌秩序,开展市政设施清洁行动、建筑工地规范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着力解决全区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运处置、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市容村貌、交通沿线、河流沟渠、旅游景点、建筑工地、小区楼院等存在的环境卫生顽疾,同时把握阶段任务,做好三年整治行动的总结验收工作,努力打造环境洁净、容貌清爽、生态秀美、功能完善、秩序规范的覆盖城乡、全民共建共享的高原“洁净”城市,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紧紧围绕打造高原“洁净”城市的总体要求,革除弊端、革新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瞄准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精准发力、持续治理,不断提升城市、城镇、乡村环境面貌。 ——层级负责,压实责任。按照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统一行动、整体联动的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履行主体责任,镇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各负其责,明确划分“责任田”,搭建互动平台,实行对账销号,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 ——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坚持将环境卫生治理与“三乡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乡村风貌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支撑,稳定人员队伍,构建高原“洁净”城市新格局。 ——以人为本,广泛动员。建立政府、社区、农村、群众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群众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 通过三项机制、推进六大整治、贯穿一条主线,继续构建完善统筹行业部门、涵盖城乡区域的“三六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动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 (一)落实完善工作机制 1.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2.坚持党政“一把手”抓落实,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带着干”的主导推动作用,带头调研指导、带头督促检查、带头解决问题,切实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份内事”和“责任田”,让城中区总寨镇“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3.依据《西宁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标准》《西宁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西宁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执纪问责办法》等,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以制度形式固化治理经验,切实从制度保障层面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供有力支撑。 4.持续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在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镇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所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机械设备移交、人员分流转移、监督管理考核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 5.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力争到2023年底,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环卫作业保障机制,完善农村村户环卫清扫保洁网格化联保机制,建立“村级收集、乡镇转运、区级处理”的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全镇所有行政村建立清扫保洁队伍,确保卫生有人管理、道路有人清扫、垃圾有人清运、环境有人维护。 (二)落实完成阶段性任务 6.做好三年整治总结验收工作,根据《城中区总寨镇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阶段性任务要求,2023年6月15日前,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总结,同时成立镇级专项考核验收组,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全面检查验收,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总结工作亮点,推广先进经验。 7.建立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化机制,根据三年整治工作阶段性任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组反馈意见,于2023年12月15日前,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制定巩固提升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不减、投入不减、力度不减,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常态长效。 (三)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8.总寨镇城管中队持续开展城市空间立面整治行动,清理整治未经审批、阻碍交通、有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清理拆除主城区废弃线缆杆、标志杆、通信杆、信号杆、公交站亭、阅报栏,消除主城区空间“视觉污染”;加强定期清洗、粉饰、修复建(构)筑物外立面;加快建设城中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审批监管服务系统,从审批设置到事中、事后实现全周期监督管理。 9.强化环卫服务保障能力,逐步采购新能源环卫保障车辆,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由城区向城乡延伸,2023年底实现主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95%以上,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地坑式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深入开展城市直管公厕星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公共厕所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10.各社区紧抓住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基础设施改造等2类政策措施,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迈进;督导供排水、供电、通信设施产权单位及时更新、修复、补充、清洗存在破损(旧)、缺失、脏污、发生沉降或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各类窖井、踏步等市政设施;加大对市政道路设施的巡查力度,做好市政设施各类病害的及时发现、第一时间修复工作,实现车行道、人行道、盲道路面平整、美观、有序、规范;加强道路开挖管理和工地围挡规范设置,减少道路开挖对城市容貌和市民生活的影响。 11.总寨镇城管中队开展“门前六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专项执法,清理各类乱张贴、乱涂写,整治店外经营、占道作业、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破坏设施等违规行为,落实设施保全、举报投诉、责任连带制度。 12.各村、社区开展“全城清洗”行动,于3-10月期间开展城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道路护栏、城市雕塑、过街天桥、路灯杆、路名牌、指示牌、宣传栏、配电箱、光纤交结箱、公交站亭、雨污水井盖、阅报栏、玻璃幕墙等“城市家具”清洗行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保洁模式,不断提升城市颜值。 13.各社区开展各类标识牌规范行动,统一形式、尺寸、材质,分类设置路名(街、巷、门、楼)牌、指示牌、导示牌、交通标志牌等;及时修缮、更新、擦拭破损脏污的各类标识牌,严禁遮挡、损坏或无序放置,并保持标志准确、完好、清晰。 14.总寨镇城管中队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综合施策、疏堵结合、严格执法,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密集区、学校、医院、车站、广场周边无占道作业、店外经营和乱摆摊设点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整治主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乱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和占道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15.总寨镇城管中队严格实行建筑工地“10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渣土挖运监管能力,实现渣土挖运全过程扬尘管控,督导土方开挖现场实行分段作业和洒水(喷雾)抑尘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化运输;加大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区附近禁行措施和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清洗、限速等措施;优化道路洒水频次和清扫保洁工作,有效抑制道路二次污染。加强对建筑工地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工地内外干净整洁。 16.各社区梳理城市主城区架空线缆,结合市政道路新改扩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小城建项目,逐步实施架空线缆入地工程,有序推进电线电缆“蜘蛛网”的整治工作,城区内各街区整体形象品质全面提升。 (四)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7.各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全面清理田间地头、河道沟渠、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积存的垃圾、粪便、杂物、农械机具、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拆除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房屋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破旧棚屋、畜禽圈舍、露天粪坑、枯井旱窖,对损坏、坍塌的院墙进行修缮维护;坚决防止生活垃圾“上山下乡”和焚烧垃圾现象;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 18.各村加快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推进人畜饮水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卫生厕所建设工作,到2023年底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卫生厕所覆盖率达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 19.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城乡垃圾分类区级示范小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多元化处理模式,根据我镇农村人口分布、地形地貌、服务半径等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垃圾转运和处理方式,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建设能覆盖本地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五)开展河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20.各村河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河湖专业保洁队伍,加强对全镇境内所有河流、涝池、淤地坝、排洪渠等区域垃圾杂物的清理力度,以“五无”(无杂物漂浮、无违章建筑、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为标准,对全镇主要河湖水面及水域岸线实施标准化养护,持续开展河道排污口监管治理,不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遗留砂坑、破坏的河床河岸和护坡(岸坡)进行修复。 (六)开展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21.各村按照公路管护职责和属地管辖原则,协调各方力量,组建道路沿线专门清扫保洁队伍,对村庄较密集的县乡道路和村道,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做到沿线两侧无散落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渣土。集中清理违规设置的广告标语、违章建筑等,规范道路交通警示牌,排查修补破损路面、路肩等设施。 (七)开展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22.开展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将辖区农贸市场打造成“洁净市场”,要求各市场开办单位高度重视打造高原“洁净”城市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主动从市场卫生环境、经营秩序、文明用语等方面加大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监督投诉机制健全。规范农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的管理,按要求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及环卫基础设施,有效解决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清理整治城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使其设置满足生态环保、市容环境、消防安全等要求。 23.突出公园游园、景区景点、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工作,及时清理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乱倒污水;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厕所、垃圾箱、导览和安全标识等基础服务设施;健全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落实管理和服务制度。 24.各社区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对小区环境进行大扫除,全面清理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等;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方案,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及四分类垃圾桶,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暂存点,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2023年底,城市主城区垃圾分类“强制干湿分离”试点小区达到30%,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档升级;整治物业单位卫生管理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导物业服务单位更新密闭式环卫专用车辆;对没有自运能力的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单位统一收集,实行有偿服务。 25.各村、社区开展企业工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企业工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全面清理场院内部堆积垃圾及周边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排放、乱摆卖等行为,规范企业宣传设施和商业宣传活动,高密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加强巡回保洁力度和频次;教育引导企业干部职工不随手乱丢垃圾杂物,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八)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26.各村、社区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曝光整治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餐桌浪费、随地吐痰、损坏花木、派发张贴小广告、车窗抛物、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快递外卖从业人员规范行驶配送;引导文明养犬,减少犬只随处便溺、扰民伤民现象发生。积极开展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专项行动。 (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7.各村、社区要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教育内涵,充分利用公益宣传阵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凸显“幸福西宁·净美中区”环境提升整治行动成效,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志愿者、群团组织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商铺、进景区、进工地)活动,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开展村居群众环境卫生互评机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升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全面营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业绩在一线体现。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攻坚合力。各村、社区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形成攻坚合力。要把日常工作与整治行动同安排、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围绕工作重点,层层压实整治责任。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工作经费。将整治行动经费列入镇财务年度预算,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城乡环卫作业保障力度;各村、社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多种渠道筹措,加大经费投入,补齐工作短板。 (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整治实效。建立“镇督村(社区)”的督查考核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高频次、高密度地明察暗访、蹲点检查、巡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及时督促整改,倒逼工作落实,将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五)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利用群众喜闻见乐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打造高原‘洁净’城市行动专栏”,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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