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0122-002612-01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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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城中区政府办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城中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城中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西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区将启动《城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城中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科学制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结合区情实际,现制定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研究和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提高妇女儿童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社会环境,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2021-2030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极为关键的时期。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坚持政治站位更高、规划体系更科学、指标设置更务实、规划论证更细致的标准要求,要依据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西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领域,坚持从区情、民情出发,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妇女儿童的新需求新期待,统筹兼顾城乡、区域和群体差异,以充分体现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为目标。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与区“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与现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对照,与《宪法》精神、《民法典》精神以及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相一致,力求把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民生的关注转化为政策要求,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任务转化为根本性的制度和机制,力争制定出一个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指导有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今后10年城中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导。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科学性。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青海省的基本省情、西宁市的基本市情和城中区的基本区情出发,准确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总体趋势,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当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地区、不同群体妇女儿童的发展意愿。在充分考虑现实基础、外部环境以及未来前景的基础上,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突出前瞻性。要立足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和需求,放眼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局,切实提高预测、预警和指导能力。在制定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时,不仅要着眼于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要统筹考虑中长期内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使之充分体现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设计之中。要坚持妇女儿童发展的连续性,将长期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问题作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持续推进。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根据新时代新要求,认真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其作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加以推进解决。
(三)突出可操作性。要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目标相结合的目标导向,提出一些描述未来发展前景,定性的、导向性的目标,也要提出定量目标。可以量化的目标,尽可能量化,并对量化目标值进行科学论证。对难以量化的目标,明确定性要求,便于操作和评估。要通过目标责任分工、监测评估、考核督查等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并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培训等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真正做到规范执行、落实到位。
四、方法步骤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调研、起草、论证、批准和印发实施等环节。
(一)前期调研。前期调研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收集、指标论证等内容。按照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由各有关部门对应相关领域和目标任务,结合区情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妇女儿童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形成共识,理清长远发展思路。
(二)起草工作。各有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起草分领域的规划目标及策略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理,形成规划初稿。
1.规划内容。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
2.规划论证。在规划初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稿、送审稿形成过程中,由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讨论以及专家组综合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三)印发和实施。规划送审稿经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并印发实施。
五、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及前期调研(2020年12-2021年2月)。主要任务是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议、编制工作培训、分领域开展调研等。
第二阶段:形成规划基本框架及初稿(2021年3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分领域目标及策略措施等基本框架,形成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4-5月)。主要任务是在修改完善初稿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形成规划专家论证稿(2021年5-6月)。主要任务是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规划专家论证稿。
第五阶段:形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7-8月)。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修改规划专家论证稿的基础上形成规划送审稿。
第六阶段:印发及实施(2021年8-9月)。主要任务是规划送审稿经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并印发实施。
六、组织机构
编制规划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城中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晓萍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范钟艳 区妇联主席
王颢蓉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魏亚冬 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王小娟 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董国强 区委绿色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乃东 区总工会主席
周 倩 团区委书记
马春花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段启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 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生玺 区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马晓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 蓉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静茹 区教育局副局长
郭艳荣 区民政局副局长
徐 靖 区司法局法援中心主任
马春琴 区财政局副局长
曲树青 区统计局副局长
袁 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冰泉 区自然资源局副主任
景映勤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
易 明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延萌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贺宝魁 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黄海涛 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副局长、区科协副主席
金 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永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宋晓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云雁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志晶 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俪桦 城中公安分局妇委会主任
郭 毅 总寨镇政府副镇长
曹礼礼 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 蕊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权国珍 礼让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孔令霞 人民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延强 仓门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守顺 饮马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昌元 南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 芳 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齐姝瑾 区妇联干部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区妇联主席范钟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规划起草组和专家论证组。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及方案。
2.研究和确定规划基本思路及框架。
3.研究和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4.督促检查、指导规划编制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和督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2.负责组建规划起草组和专家论证组。
3.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分领域规划的编制工作。
4.组织规划的编制、论证以及印发实施等事宜。
5.协调和处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七、工作经费
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调研任务重、工作量大,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给予保证。
附件:1.城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分领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2.城中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分领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城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分领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规划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2 |
组织与实施 |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3 |
监测与评估 |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
区统计局 |
4 |
妇女与健康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城中公安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科技旅游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 |
5 |
妇女与教育 |
区教育局 |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宗局、区文体科技旅游局、区城乡建设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 |
6 |
妇女与经济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文体科技旅游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 |
7 |
妇女与决策管理 |
区委组织部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8 |
妇女与社会保障 |
区民政局 |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 |
9 |
妇女与法律 |
区司法局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10 |
妇女与环境 |
区委宣传部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11 |
妇女与家庭建设 |
区妇联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附件2
城中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分领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规划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2 |
组织与实施 |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3 |
监测与评估 |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
区统计局 |
4 |
儿童与健康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科技旅游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 |
5 |
儿童与教育 |
区教育局 |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科技旅游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宗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体科技旅游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区科协 |
6 |
儿童与法律保护 |
城中公安分局 |
区民宗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 |
7 |
儿童与福利 |
区民政局 |
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应急管理局、城中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区科协 |
8 |
儿童与社会环境 |
区委宣传部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9 |
儿童与家庭 |
区妇联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10 |
儿童与安全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