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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1111-00012  发文字号:  城中政办〔2021〕71号
 发布机构: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1-16
城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城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城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

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指示的领会实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便利,为奋力谱写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新篇章提供保障。

一、深入推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一)依法依规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各单位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加强各类数据的互联互通。12月底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归集整理公开各单位各类主动公开的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集中统一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区司法局牵头,在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全面、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涉及的行政法规文本。对照行政法规、规章,系统梳理我区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21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调整,持续推进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镇办、区政府相关部门

(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重要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部署、民生实事项目等,持续做好重大项目实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及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领域、重要民生事项,依法有序公开政策、措施、步骤、进度、结果等信息,细化公开事项,明确责任主体,理清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信息要素,实现清单化管理,动态化调整更新,常态化公开,接收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各镇办、区政府相关部门

(四)及时有效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主动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动态调整更新,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归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公开。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营造公开透明、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办

(五)持续准确公开财政信息。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执行调整情况、管理制度等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逐步推进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各镇办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六)及时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假期人员流动等,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到科学精准公开,有效提示风险,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日常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继续做好重大健康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的法定公开,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办区政府相关部门

二、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水平

(七做好重大政策措施发布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和政策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聚集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内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准确、深入解读相关政策、落实措施、执行效果等,有效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信心。2021年底,各单位提供至少一个重点工作典型案例,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创新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不断创新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方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设定过高的解读率考核指标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充分运用政策简明问答、音视频动画、图表图解、实地操作讲解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易记易用的创新方式,直达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社区和群众,确保政策措施在基层一线得到精准掌握、精准传达、精准执行。(责任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九)畅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密切关注舆情热点和企业群众关注焦点,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上调研、意见征集、问卷调查、领导信箱、12345热线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和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有条件的部门可依托各类公开平台、场所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农民工工资拖欠、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三、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构建网上政府数据底座,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

(十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规范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梳理完善工作,开展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标准规范改造和法定公开内容建设完善情况的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

(十二)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关停注销“僵尸”“空壳”“娱乐化”和重复建设的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政务新媒体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实现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十三)着力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防护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安全防范、内容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突能力。巩固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成果,2021年底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支持IPV6访问,二、三级页面支持度不低于90%。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安全监测、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的妥善保管和安全管理,防止账户被遗忘、盗用或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区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

十四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准确把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相关要求,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受理流程,理顺工作机制,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办〔2021〕10号)要求,完善政府信息申请接收、登记、补正、审核、收费、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各领域信息公开规定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

(十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对照目录动态调整并逐项公开,逐步健全公开内容体系、制度流程体系、平台渠道体系、政务服务体系等;要结合推进情况,加强对基层政府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监督指导,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社区延伸,规范和完善村(居)务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十六)加强信息公开专门窗口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积极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传递好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2021年底前,区政府、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借助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办事大厅、社区便民服务点、村务党建服务便民中心、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群众较集中的场所和设施,设立标示清楚、方便易用、渠道通畅的政务公开专区,由引导人员做好窗口引导服务,以当面解答问询、自助终端服务、政府网站查询、政策文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引导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和政策查询、办事咨询、意见反馈、投诉举报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理清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监督指导。区政府办要强化日常监管,建立监督指导、推动落实工作制度,密切关注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找差距、补短板,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借鉴推广。强化监督考评,按照《城中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和经验交流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整理形成本部门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建立工作台账,列明时间进度,实时跟进推动,逐项督促落实,依法监督问责。对上半年已完成或未完成工作开展回头看,强化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上一条: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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