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下发了《城中区纪律审查人才库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区纪律审查人才库正式建立,将进一步充实纪律审查人员队伍,全面推动全区纪律审查人员向专业化、技能化、知识化转变,有效破解了纪律审查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的难题,为更好地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规范人选推荐,确保人员质量。入库人选由各纪(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推荐,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核,区纪委领导审批,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正式列入纪律审查人才库。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敢于担当,熟悉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一定的案件查办工作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业务骨干。目前,已择优选取了55名干部入库。
强化统筹管理,科学使用人才。一方面,入库人员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需要和人事变动不定期进行补充、更新,为进一步集中优势兵力,破解办案难题,强化协作办案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按照人岗相适的思路,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推荐的人选熟悉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主要参与案件查办中的谈话突破、组织协调、文字综合等环节;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推荐的人选熟悉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主要参与案件查办中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核等环节。
严肃办案纪律,提升工作实效。纪律审查人才库由区纪委管理,根据纪律审查工作实际需要或遇到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时,填写《申请调用纪律审查人员审批表》,经纪委书记或分管案件的纪委副书记批准后,由区纪委向被抽调人员的单位下达《调用纪律审查人员通知书》,被抽调人员单位安排调用人员按时报到。入选纪律审查人才库的人员在调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在查办案件时要全身心投入,对在查办案件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找借口等,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