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工伤认定、鉴定工作,提高工伤保险服务便捷度和体验感,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对工伤认定、鉴定申请受理机构作如下调整:
1.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省本级和市本级参保人员工伤认定、鉴定工作。
2.五区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参保人员工伤认定、鉴定的受理、送达。
3.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工伤认定、鉴定。
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鉴定,请前往参保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具体地址如下:
市本级(含省级参保):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小桥大街4号(永宁白金公寓1楼107室)电话:0971-5130157;
城东区: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南山东路7号(创新创业大厦A座七楼712室)电话:0971-5166596;
城中区: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城中区庄和路6号(城中区人社局6楼)电话:0971-8267800;
城西区: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43号(昆仑阳光城1号楼2楼综合办公室)电话:0971-7531130;
城北区: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北区宁张路44号(创新大厦15楼1508室)电话:0971-5134268;
湟中区: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7号,(湟中区人社局5楼505室)电话:0971-2273003;
大通县: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县桥头镇宁大高速路15号(大通县人社局201室)电话:0971-2723915;
湟源县: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湟源县城关镇青藏路167号(丹噶尔青稞大酒店6楼工伤认定窗口)电话:0971-243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