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信中所述问题,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6日进行答复,回复内容如下:经核查,反映人与其妻子在西宁市城中区肥牛军邺金富苑餐饮店务工,2024年4月5日二人提出辞职,直到4月15日还未支付其二人工资,故投诉反映该情况。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西宁市城中区肥牛军邺金富苑餐饮店已支付其二人工资合计7830元,并将银行转账凭证报送至我局。特此说明!
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