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进村社 服务辖区老百姓
近期,在南川西路司法所牵头下,辖区内十个社区(村)委会与青海同光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村居法律顾问聘请协议,这标志着南川西路街道在我辖区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随着协议的签署及法律服务工作的展开,南川西路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将形成以律师为主体、社区(村)委会法律服务室、综治委员为辅的力量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形成具有特色的南川西路街道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新格局。
村居法律顾问将采取“定点式”、“入户式”、“会诊式”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社区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审查合同等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村居区委会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定点式”服务,即每个月律师至少到村居委会上门定点服务二次,及时、便捷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入户式”服务,即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由律师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共同入户提供上门送法服务,加强与村居民的沟通与交流,把法律服务送进村居民家中,“网络式”服务,即通过律师个人电话、邮箱、网站以及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满足村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会诊式”服务,即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及时进行集体“会诊”,切实帮助居民解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积极将矛盾化解为基础,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抄送:区政法委、区司法局谢廷花局长、南川西路街道杨海龙书记(存档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