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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街社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2023-04-03 09:55  点击:[] 来源: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上述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的,对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当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对于缴费基数60%至100%的部分,按照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70%予以补贴;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100%核算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不超过5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补贴不超过2年。

(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指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简称“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设置,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重点群体提供的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补贴对象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和(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际在岗时间提供,对于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需补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

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到期离岗后,仍然就业困难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可重新按程序进行招聘安置,原则上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初次安置在公益性岗位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三)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

以上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开始计算,对按规定享受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间进行累加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后,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继续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外,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再享受补贴政策。按参加养老保险类型分别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城中区就业局:8238440

人民街街道南关街社区:822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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