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将以下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居民监督,若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8227290
序号 |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人口数 |
保障人口数 |
救助原因 |
享受政策 |
救助金额 |
家庭地址 |
备注 |
1 |
张*文 |
女 |
47 |
3 |
3 |
现年47岁,在城中区中心广场新辉物业打工,月收入2500元;配偶现年57岁,因所在打工单位涉及非法走私于2023年12月到至今羁押在浙江台州;育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现年19岁,在南昌师范大学就读于大二,每年学费及住宿费7620元,月生活费1500元;儿子现年3岁5个月,在城中区第一幼儿园就读于小班,每期学费6200元。该家庭仅靠一人的收入维持生活,现因学及因租房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低保 |
2226元 |
人民街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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