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将以下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居民监督,若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8227290
序号 |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人口数 |
保障人口数 |
救助原因 |
享受政策 |
救助金额 |
家庭地址 |
备注 |
1 |
马*梅 |
女 |
59 |
3 |
3 |
本人现年59岁,丈夫现年62岁,患2型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长期口服药物,药费支出由亲戚救济。儿子未婚,在一房地产打工,月收入2500-3000元,患肾小球,无法从事重的体力劳动。现该家庭共同生活人口为3人,因老两口无经济生活来源,生活困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低保 |
228元 |
南关街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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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君 |
女 |
36 |
3 |
3 |
本人现年36岁、无业;丈夫李*,现年36岁,月实际收入10439元;育有一子李*澍,现年6岁,智力一级残疾,患脑性瘫痪、先天性心脏病术后等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日生活由妈妈照顾;长期住院做康复治疗,期间住院个人现金支付28857元,现因支付康复治疗费用基本生活造成了困难,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低保 |
117元 |
营房巷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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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梁*明 |
男 |
65 |
1 |
1 |
本人现年65岁,患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肺大泡、主动脉硬化、2型糖尿病等疾病,长期须口服药物,每月药费支出由朋友救济。无劳动能力,无其它经济生活来源,现因生活困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低保 |
820元 |
西大街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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