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群:持有本省常驻户口的居民,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
2、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
二、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将材料递交所在社区
三、审核审批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2、及时录入民政
3、高龄标准:
70-79岁:110元;
80-89岁:120元;
90-99岁:140元。
办理地点:南关街社区(南关街43号)、水井巷社区(民主街7号)
投诉电话:8227290、845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