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人社厅发〔2020〕131号)
4、实施主体: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5、办理对象:(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残疾人;
(4)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 (统一按我省规定的退休年龄认定,即 男性达到 50周岁以上,女性达到 45周岁以上)。
6、法定办结时限: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7、承诺办结时限: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8、办理材料:(1)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户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9、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审核-公示-认定
(1)申请人将申请资料递交户籍地所在社区
(2)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社区对符合条件申请人员信息公示三天(3)
10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取任何费用
11、办理地点时间: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12、咨询电话:0971-6250530
13、投诉电话:0971-6250530
14、常见问题:无
(二)办理结果
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示;姓名、地址、认定条件等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