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审批)》
(2)事项类型
社会救助
(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4)实施主体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5)办理对象
符合临时救助人员
(6)法定办结时限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承诺办结时限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受理条件
(一)家庭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灾难(无责任方或责任方无赔偿能力)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无责任方或责任方无赔偿能力)、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区县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9)办理材料及表格
申请家庭手写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住房证明、造成家庭困难的支出证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临时救助申请书、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社会救助个人诚信告知书。
(10)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11)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12)办理地点时间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工作日8:30-18:00
(13)咨询电话
0971-6106809
(14)投诉电话
0971-6117139
(15)常见问题
结合实际,解释宣讲政策
二、办理结果
批准告知书:包括文件名、文件号、内容、审批单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