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将以下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居民监督,若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0971-6106809
序号 |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人口数 |
保障人口数 |
救助原因 |
享受政策 |
救助金额 |
家庭地址 |
备注 |
1 |
王桂英 |
女 |
43 |
5 |
5 |
王桂英,女,43岁,患甲亢,现吃药治疗,配偶彭宏亮,男,45岁,听力三级残疾,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收入不稳定,两人育有三个孩子,长女彭慧萍2023年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录取,9月开学,学费住宿费每学期1万元,次女彭琦在西宁四中就读高三,小儿子彭振在七中就读初三,该家庭因学致贫,故申请低保。 |
低保 |
917 |
红星小区2号楼3单元 |
|
2 |
马桂莲 |
女 |
61 |
1 |
1 |
马桂英,女,61岁,月领城乡居民养老金300元,离异十年,无子女,患缺血性脑白质病、后循环缺血、高血压等疾病,现独自一人居住在百韵华居公租房内,每月公租房房费627.2元,2021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现因病、因年龄过大未外出务工,无经济来源,现申请低保。 |
低保 |
705 |
百韵华居27栋2单元 |
|
3 |
王得梅 |
女 |
59 |
5 |
1 |
王得梅,女,59岁,丧偶,多重二级残疾,育有一子祁万寿,外卖员,月收入2000余元,配偶靳广莲商场导购,月收入2000余元,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均在南川西路学校上小学,现一家五口租住在南川西路85号出租房,房租每月1000元。现申请王得梅为单人保。 |
低保 |
715 |
南川西路85号4单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