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城镇农村独生子女、双女养老保险补助》
(2)事项类型
一次办
(3)设定依据
《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11号2012.1.31)。建立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养老保险机制。原缴费基础上每人补助100元。
(4)实施主体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5)办理对象
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且正在缴费期,在本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给予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
(6)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申请后,以省、市级通知上报时间为准。
(8)受理条件
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且正在缴费期,在本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给予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
(9)申请材料
1.结婚证
2.户口本
3.独生子女证
4.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10)申请方式
个人在户口所在社区(村)窗口申请
(11)办理方式
个人在户口所在社区(村)窗口办理
(12)收费情况
不收费
(13)办理地点时间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工作日8:30-18:00
(14)咨询电话
0971-6127051
(15)投诉电话
0971-6127051
(16)常见问题
结合实际,解释宣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