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0115-002612-01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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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城中区政府办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13:17 |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西宁明长墙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并建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吉 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郝云祥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晓萍 区政府副区长 季启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何 宁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 楠 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局长 赵晓青 区司法局局长 何秋红 区财政局局长 王东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占芳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尹继贤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滕志刚 区信访局局长 荣祥帮 城中公安局副局长 杨亚琴 仓门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何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进度适时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存在的问题,加大与市级发改部门对接力度,负责项目前期经费争取和立项审批工作。 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负责收集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历史资料,积极对接省市文物保护部门做好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项目计划书、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广泛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做好初步审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文物保护修复资金,申请对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进行考古发掘,困难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区财政局:负责争取项目资金,全力保障区级财政资金拨付。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做好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的规划用地及土地征收工作。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片区房屋征收工作。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片区城市管理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项目法律服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防护及应急抢险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群众信访接待工作。 城中公安分局:负责项目片区治安维稳工作。 仓门街街道办事处:负责土方清运、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摸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部门做好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员、安置、城市管理等工作。 附件: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 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推进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落地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建立城中区明长城花园南街遗址公园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吉 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召 集 人:何宁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城中公安分局、区信访局、仓门街街道办事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何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局长陈楠同志,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主要工作 1.联系会议主要职责为:审查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跟踪协调项目进展情况,争取上级支持,保障项目资金;协调解决项目中需区级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实现计划进度。 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加快解决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考古发掘、遗址保护、资金、征地、拆迁、规划、环保、道路交通、应急防护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同做好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准确把握和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排除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种障碍。 3.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和通报西宁明长城花园南街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解决;综合各方意见提出会议议题,报经召集人批准确定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承办联席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跟进、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综合反馈。 四、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议题主要包括:通报重点项目的报批、建设进展情况,协调重点项目申报、建设中需区级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项目工作进度。 2.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安排。 3.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并根据需要调整联席会议有关成员。 4.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布置和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贯彻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规划好下一步工作。 |
上一条: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条: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中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