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11030-002612-11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发〔2020〕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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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12:04 |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认真做好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加强对我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成立城中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季启鹏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李有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秋红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何 宁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葛文艳 区民政局局长 胡贻民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东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占芳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 勇 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陈 楠 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局长 赵玺凤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颢蓉 区统计局局长 李崇岭 总寨镇政府镇长 王天宁 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锐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群 南滩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亚琴 仓门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尖木措 饮马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秀珍 人民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静 礼让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生玺 区民宗局局长 郭守军 区人武部副部长 叶渊博 区教育局副局长 拉 项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张敏同志兼任。 二、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制定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及制度措施;督促检查总寨镇、各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重要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行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自行解散。 (二)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普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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