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西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西宁市2021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城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2021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城中金字〔2021〕001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结合本辖内、本行业领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有关知识和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论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抓住宣传重点,把握重点人群。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加强宣传,在各主要街道、村(社区)、广场、商场等人员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向社会公众分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重点开展离退休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农民工、中老年人、社区群众等易受侵害群体针对性宣传。
(二)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运用微信、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交互、及时、快捷的传播优势,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结合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采用以案说法,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司法所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城中区司法局2021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春节期间特点,以小型分散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采取注重疫情防控,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按照辖区实际及行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自主选择宣传方式、地点开展宣传活动,全力推进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营造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并于2021年3月2日前上报宣传教育工作简报、照片、总结至局办公室407室。
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