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统计工作任务,努力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促进我区统计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4年,为了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落实。一是坚持严格遵守发布程序。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工作人员对发布信息、落实制度、保密审查等环节的认识。在数据发布、经济形势分析、
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中,按照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严格规范了管理程序和公开发布流程。二是聚力内容全面化,实现便民利民。做好主动公开,创新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宣传活动、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多种渠道,不断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公开方式统一规范,围绕重大决策、执法检查、热点难点等方面抓实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三是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同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二)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持续强化主要经济指标分析研判,掌握重点行业各项指标波动原因,深入分析行业发展速度、占比、走势及运行质量。一是根据统计报表制度,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经济运行态势,注重运用图表等方式,提升信息的可读性。2024年已公开全年《城中统计提要》11条,统计公报1条,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时效性强、价值高的统计信息参考。二是畅通政府统计与社会公众沟通的信息渠道,充分运用“西宁统计信息网”、微信平台开展咨询答疑,更新统计法规、普查宣传、工作动态等信息,满足社会统计需求。
(三)做好局内部事务的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城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信息)、行政权力、法律法规和统计数据等。日常工作中,严把政治观,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使阳光统计、透明统计、效能统计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目标和准则。
(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统计执法是统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依据《青海省统计系统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024年我局按照规定比例抽取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20家,涵盖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企业、劳动工资、建筑企业以及房地产企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被抽取单位于8月底前全部检查完毕,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在城中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五)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统计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在城中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其它应当公开事项。
1.按照要求,于2024年5月公开了2023年城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及时公开“三重一大”相关事宜,按时按要求对党务、财务、政务情况在本局宣传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社会面统计信息服务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完成规定动作,但公开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够。日常动态信息发布形式仍需丰富,信息资源挖掘还需加强,对政务媒体平台的资源运用还不够充分,年内政务公开信息发布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短板弱项。
2025年我局将在争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不断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公开内容的同时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统计信息进行梳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公布。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