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本辖区安全监管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
(二)贯彻执行安全监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三)拟定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协调有关单位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委会(社区)和同级政府职能单位安全监管信息员开展好工作。
(五)制定年度安全监管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六)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台账,做好资料、记录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项安全监管月报,分析安全监管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城中区安监局及安委办报告。
(七)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九)完成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工作。
本制度从2023年1月开始试行,以前相关制度即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