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到书刊图书室借阅的人员,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借阅。
二、借书时,不得乱抽乱推,打乱图书的存放顺序。
三、借书者,不得传阅和转借别人。
四、借阅图书要爱护,无损失,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五、管理人员要按时收回借出的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四周。
六、报刊、库本工具书及外文图书阅览室需凭图书证换取代书板入室,并将自带的书包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阅览时每次只能取阅一种读物并将代书板放置在该刊物的位置上,阅览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七、报刊、工具书及重要书刊概不外借,室内资料如需复印,应经过管理人员允许,登记后方可带出本室。复印完毕,应立即还回。
八、爱护读物,发现污损、勾画、撕书等现象严格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九、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与清洁,禁止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
十、管理人员要按时整理保管好图书,坚守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