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申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事项类型:政策性补贴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63号)《青海省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办法》
4.实施主体: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办理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工。
6.法定办结时限:以经办金融机构时间为准
7.承诺办结时限:以经办金融机构时间为准
8.办理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身份证、结婚证(单身离异需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
(3)就业失业登记证(2,3,5,6,年审页);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与执照一致)。
(6)反担保抵押方式房产抵押或担保人二选一:①抵押房产承诺书/授权书,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每一页;②担保人担保责任承诺书、第三方保证人保证书、职工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每一页。
(7)抵押人及配偶基础资料;
(8)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9、办理流程:申请→复核→拨付,社区初审提交区就业局受理审核—担保机构同银行实地调查复审,银行授信—担保机构协助房产部门、公证部门做抵押、质押登记—银行放款
10、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取任何费用
11、办理地点:南川东路二机社区、南川东路龙泰社区
南川东路兴旺社区、南川东路瑞驰社区
办理时间: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6250463、6271526、5510010、6271413
投诉电话:6271253
(二)办理结果
以银行放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