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头条新闻: · 城中区举办2024年版权知识竞赛    2024-05-17     · 政协第九届西宁市城中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隆重举行    2024-05-15     · 全区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2024-05-12     · 城中区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024-05-11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人民街街道办事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救灾>>正文

人民街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

2023-05-29 11:40  点击:[] 来源:

根据城中区2023年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汛期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街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人民街街道辖区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人民街街道办事处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应急行动方案。

二、指挥机构

街道成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涛(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马 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权国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政法委员)

朱永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组织委员)

魏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润生(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蕊(办事处副主任)

郭小彦(人民街司法所所长)

成员:过晓燕(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常 艳(街道城管中队队长)

徐清理(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四室工作人员)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8247428。

三、工作原则

1.防汛工作实行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街道领导分别联点各社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防汛责任。

2.防汛工作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4.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目标,在规定的防汛工作标准内,保证主要道路通畅、危房、护坡不垮塌、公共设施完好。采取相应措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四、应急响应时期工作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根据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街道和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负责向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工作的汇报和协调;全面负责各社区排险工作。(牵头领导:马磊、权国珍、刘润生。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

(2)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组。全面负责汛期宣传简报的编写、上报;负责水情、雨情及水位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衔接以及新闻宣传。(牵头领导:权国珍。责任部门:基层党建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3)应急抢险组。负责承担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任务;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牵头领导:魏涛马磊。责任部门:城管中队、应急分队)

(4)后勤保障组。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调运以及工具、设备、车辆的准备、调运,负责汛期的工作人员用餐、饮用水;负责防汛用雨伞、雨鞋、手电筒、帐篷等物资的后勤保障工作。(牵头领导:朱永慧、邓蕊。责任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共管理服务办公室)

(5)工作督查组。负责对防汛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负责对防汛工作中组织不力、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牵头领导:权国珍。责任部门:街道纪工委)

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应急分队中抽调。

五、街道、街属各社区防汛职责及责任区域

人民街街道、街属各社区防汛范围及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工作,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等做好防汛工作,做好本辖区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居民的水患意识;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排险、危房排查处险及护坡、危房、公共设施的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处置各类险情,在汛情紧急时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做好除险安保工作;负责筹备抗洪经费和物资,组织好防汛队伍,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组织有关科室制定防汛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掌握汛情,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指挥干部群众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汛灾发生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恢复道路畅通,保持社会稳定。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响应

(一)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2.街道、各社区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3.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调度权限做好相关防汛调度工作,各社区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洪涝灾害,不得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区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响应措施

(1)雨季来临前,街道、各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危房、危树、在建工地、排水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南关街39号、南关街53号、人民街5号、民主街8号、人民街19号、北斗宫街6号及其他重点领域,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重点监控,对险工、险情及时处理,并登记造册。

(2)街道、各社区要将防护巡查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和责任人。

(3)凡遇大雨、暴雨,街道和社区应立即安排人员值班和巡查,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街道和社区要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街道防指对上报的各类信息,要及时分析和反馈,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并及时续报。

1.雨情水情收集、汇报制度

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定时定点收集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灾害性气象应立即加强纵、横向联系,主动通报。特别要保持与暴雨中心区、重点隐患点等所在社区的密切联系。

2.险情汇报、登记制度

街道、各社区要及时搞好各类汛期隐患的清查排险工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发生较大险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除险。重大险情和工程事故应查明原因,随时掌握上报处险进度或处理结果,并写出专题报告。出现重大险情和其他异常情况确需上级提供支持的,务必书面呈报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出险原因、存在困难以及请求支持解决的具体事项。

3.洪涝灾情汇报制度

街道及时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像等各种方式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

(四)应急处置

1.应急队伍

人民街街道组织一支防汛抢险应急队。各社区再配套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抢险、救助、疾病控制等工作。

2.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急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动员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护队伍及民兵等社会力量。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人民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8日

上一条:人民街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防汛减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人民街地区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关闭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