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地区财政改革方案,并负责实施。
(二)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的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承担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有关财政票据,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监缴罚没收入。
(五)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管理全区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并对各预算单位经费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六)负责全区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七)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政府运转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
(九)负责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及有关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的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组织财政系统人员培训。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