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支决算情况。2022年城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4075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8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8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8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298万元,上解支出31753万元,调出资金22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4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8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23年度支出3843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与向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决算数没有发生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有关情况说明。一是决算数与执行数增减变化情况。与今年2月份向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相比,上解支出减少2171万元,主要是市财政局按照我区2022年预算执行结果,结合调整完善市与县(区、园区)收入划分改革和部分地区超基数上解实际,核定城中区超额上解金额21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171万元,主要是超额上解部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向城中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材料上报告数短收33482万元,一方面由于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城中区全年小微企业(其他企业)原政策(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6340万元。另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对城中区房地产、建筑、服务等各行业反复影响,导致全区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对于因落实新增留抵退税政策减少的财政收入,上级财政部门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助,对于其他因素导致的减收,我们通过压减支出等方式最终实现2022年度预算平衡。三是体制上缴税收收入情况。根据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收入划分改革要求测算,最终结算城中区上缴税收收入23311万元。四是补助收入情况。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136892万元,增长25.1%。其中:返还性收入16885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01901万元,增长39.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106万元,下降6.8%。五是动用预备费情况。2022年初安排总预备费2600万元,预算执行中动用1906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剩余694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六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2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7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79万元,余额2000万元,年末预备费等各类结余资金安排1613万元,返还超额上解收入2171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784万元。七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为179.8万元,下降10.1%。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下降9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6万元,增长4.4%。八是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下达城中区各类直达资金43972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37657万元、正常转移支付6315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等资金,全年实际形成支出37809万元。九是年末资金结转情况。2022年末结转资金38433万元,主要是省市专项资金。十是专项资金争取情况。2022年度共争取省级专项资金77256万元,完成考核目标的102.9%,重点支持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103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71万元,调入资金22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0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2023年支出7002万元,2022年度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向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决算数没有发生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51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2023年支出337万元,2022年度实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向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决算数没有发生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4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0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19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向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决算数减少679万元,主要是2022年决算报表中委托投资收益为733万元,具体是2021年委托投资收益679万元,2022年委托投资收益54万元,2022年根据《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补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的通知》(青社服局函〔2023〕19号)要求进行反记账,重新结转账套等工作所导致。
五、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西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金字〔2022〕1121号)、《关于调整2021—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金字〔2022〕1070号),2022年末,城中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96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593万元,专项债务46100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2年,城中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80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801万元、专项债券7000万元。2022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63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225万元,专项债务46100万元),全区债务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债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城中区债务还本付息40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49万元,专项债务2237万元)。具体为:一般债券还本1245万元,一般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60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9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1337万元。
六、贯彻落实区人大决议工作情况
2022年,城中区大力实施“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狠抓财政管理改革工作,收支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内,财力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严肃财经纪律取得实效,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聚焦政策精准发力,着力稳住经济大盘。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完善财政支持措施,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财政收支平衡可持续运行。坚持以预期目标引领收入组织工作,努力挖潜增收,实现应收尽收。强化财政预算约束,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体系等建设,基层防控能力大力提升。政策执行高效有力。严格执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小微企业(其他企业)原政策(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6340万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凝聚合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推动经济持续向好。促进财政金融联动,鼓励金融机构不断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发挥财政资金对提振内需、惠民助企的杠杆效益。认真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延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等阶段性政策,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岗位。进一步完善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兑现进度,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安全落地,切实惠企利民。政府采购规范高效。2022年,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3亿元,实际采购资金1.2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49.7万元,电子卖场实现交易3453笔,交易金额4202万元,全年审减26个政府投资项目567万元,审减率为14.1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聚焦关键强化保障,着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围绕省市区委、区政府重大任务,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量入为出、节用裕民,集中财力办大事、惠民生。推动政府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年“三保”支出保障有力。用足用好民生资金。2022年,全区民生支出13.44亿元,占总支出的82.3%,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公共安全、卫生健康、教育支出同口径分别增长12.8%、9.5%、6.9%、3.4%、2.5%。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提升社会保障和就业能力,持续推动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着力加快城乡社区建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常态化长效保障机制,全力保障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购、生活物资保障及隔离点改造、方舱医院建设等各项支出。
(三)聚焦改革持续推进,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充分落实财政制度改革,补齐管理制度短板,强化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财会监督严格有力、绩效管理精准有效。强化预算管理。健全增量与存量、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关键处、花出高效益。加强预决算公开,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强化数据分析应用。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跟进国家和省、市改革步伐,科学合理确定财政保障机制和管理方式,形成省、市、区权责明晰的财政关系。不断加强财会监督。持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与巡视监督、企业监督的有效衔接,完成辖区内30家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专项检查、11家预算单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检查,13个部门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及全区81家预算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区属预算单位所有项目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计划,明确全区45个项目列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考评范围。对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南关街外立面整治、前营街幼儿园建设等17个重点民生领域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15万元。加强绩效考评结果应用。2022年初,兑现上年绩效考评优良单位,安排考评奖补资金56万元,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四)聚焦风险关口前移,着力强化政府风险防控能力。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聚焦八大领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以查促改,探索建立长效约束机制,有力维护财经制度,提升财政效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严守底线防范债务风险。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在申报环节,加强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从源头上把控债券发行风险;在执行环节,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在偿还环节,压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时限,足额还本付息;在绩效评价环节,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完善编制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自觉接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