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11日我局拟对“西宁市城中区综合体育中心及老年活动中心项目(配套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8214765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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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综合体育中心及老年活动中心项目(配套锅炉) |
西宁市城中区祥瑞街、绿城大道东北角 |
中西宁市城中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
青海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中区祥瑞街、绿城大道东北角,西宁市综合体育中心及老年活动中心楼共设计五层,地上三层,地下两层,本项目锅炉房设置在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48.24m2,内设置1台0.7MW和1台1.4MW超低氮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循环泵、管道及附属设施,用于西宁市城中区综合体育中心及老年活动中心热水供应及供暖,天然气的耗气量为40.7万m³/a,由天然气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为191.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82%。 |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基本工程及设施建设,只有在地下二层对锅炉设备进行安装,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锅炉房废水和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废水和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更换低氮燃烧锅炉后,锅炉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及氮氧化物30mg/m3的要求。3、噪声主要为来自锅炉设备和配套设施/水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为75-85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锅炉房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