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索 引 号:  202207040008  发文字号:  城中减委办〔2022〕7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10-24 14:09
城中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加强全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大力普及防灾减灾文化知识和技能,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全社会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整体水平,根据《青海省开展国家第十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青减灾办〔2022]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

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形势依然严峻。切实减轻灾害风险,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安全,是共享全面小康硕果、守护美好家园的重要基石。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苑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总体安排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当天,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主题

“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及科学知识宣传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单位、各部门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分别从灾害情况及主要特点、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责任问题、主要教训以及改进措施建议6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解读此次特大自然灾害,总结经验教训。结合我区实际,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印发防灾减灾、风险普查宣传手册、社区和家庭应急手册,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从不同途径、方位、角度大力普及防灾减灾和风险普查专业知识和技能,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推动防灾减灾知识、风险普查政策法规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贸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二)加强灾害风险防范,有效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认真总结宝贵经验和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重点针对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汽车站、宗教场所、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要坚持边普查、边运用,组织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既排查识别出各类灾害风险隐患点,又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公众提高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研判,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灾害风险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精准发现灾害风险,提前发布预警响应信息,加快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城乡社区制定简便易懂的应急指南,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场所、物资保障等。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贴近实际,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转移避险能力,同时强化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灾害应急准备,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灾害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灾害风险形势未雨绸缪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物资准备,进一步梳理掌握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本地区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等联动机制;针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拓展救灾物资品种品类,提高保障效能。要教育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防灾减灾与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要指导基层强化灾害应急准备,加大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地震速报员、护林员等人员的培训,有效整合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做到灾后快速反应、有效应对。要做好预警和避险转移准备,通过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和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指导乡村(社区)做好避灾避险预案,切实做到及时转移,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做好灾害应急准备,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救灾捐赠行为,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救助。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加,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和城中区人民广场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所需横幅和展板由各单位自行准备(镇办横幅1条,展板不少于2块,其他单位横幅1条,展板1块)。

1.活动时间:5月12日上午9时至11时

2.活动地点:

场地一:城中区人民广场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总寨镇、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区残联、区妇联、区民宗局、区生态环境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交警八大队、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中心、城中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区城管局

场地二:西宁市中心广场东侧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人民街道办事处、礼让街道办事处、饮马街道办事处、仓门街道办事处、南滩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相关要求

(一)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增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防灾减灾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奠定坚强的基础。

(二)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各级党委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采取有效举措提醒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灾害防治不力,就会威胁生命安全。必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红线,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在活动中突出重点,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提高社会对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配合,明确组织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三)总寨镇、各街道办事处、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宣传活动期间,总寨镇、各街道办事处、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及时收集“防灾减灾日”活动图片和资料,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活动图片报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钟胜江、王宝承 电 话:0971—8200460

邮 箱:czqjzb8200460@163.com

西宁市城中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上一条: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西宁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