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0525-0002 | 发文字号: | 城中市监字〔202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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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17:27 |
各室、所: 现将《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城中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城中办〔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人民至上宗旨,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政治任务,把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总牵引,围绕开启“十四五”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工程,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全区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 (二)行动目标 以成功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为新起点,强化基础、巩固成果,补齐短板、拉长长板,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完善机制、全面提升,加强文明城市“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建设,重点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十大提升行动,推进城市更新,彰显城市品质,提升城市品位,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为西宁市跨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行列贡献中区力量。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高举旗帜,突出主题主线。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 2.坚持价值引领,突出道德内涵。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坚定居民群众的理想信念,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制度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创建工作的重心下移,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 二、主要任务 (一)理想信念提升行动 1.筑牢干部群众思想根基。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主题学习日”等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广泛开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入党宣誓、优秀党课展播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深入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健全公民道德教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完善宣传教育渠道,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市场监管室、各市场监管所 (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健全完善文明行为规范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督导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展壮大普法宣传队伍,全面推广“互联网+”智慧普法,推动全区“八五”普法持续走深走实。引导市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尊重公序良俗。加强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文明行为规范的系统梳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监管室、各市场监管所 (三)法治建设提升行动 1.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以服务基层为重点,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扩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责任单位:法制监管室、各市场监管所 (四)窗口服务提升行动 1.健全完善窗口服务制度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规范服务标准,健全诚信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窗口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根据行业特点,深入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制度,深入推行服务承诺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不断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教育。设立志愿服务岗,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切实提高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注册登记室、各市场监管所 2.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展示窗口形象、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加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等重点领域文明创建,有效整治服务不规范、用语不文明、态度不热情等作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 责任单位:注册登记室、市场监管室、食品监管室、药械监管室、各市场监管所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 1.大力净化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治理,杜绝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确保学校周边200米内无网吧等娱乐性营业场所。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校园周边思想文化环境、社会秩序环境、食品安全环境等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室、食品监管室、各市场监管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科室、所要切实承担起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长效管理。构建持久有效、科学合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文明创建考核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保障机制。强化问责机制,加大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监管不力等行为的处理力度。 (三)强化改革创新。创新内容和载体,改进方式和方法,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主抓手,加强研究谋划,创新体制机制,抓好整改落实。利用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充分融合现有大数据平台,为文明城市建设智慧化奠定基础。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四)营造浓厚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舆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文明城市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新理念融合发展,全面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优势,传播文明理念,助推各项行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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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