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1·19”河南南阳学校火灾和“1·24”江西新余沿街商铺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冬春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深入排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总寨镇“九小场所”现阶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检查一次、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零容忍、强整改,高效推动隐患闭环整改,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明确九小场所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总寨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明确由村、社区负责属地“九小场所”监管职责。
三、整治对象
“九小场所”:主要指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四、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二)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场所按每50平方米1具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备灭火器,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若设置在具有室内消火栓的场所,不得圈占、遮挡、埋压消火栓,确保水枪、水带齐全,消防管网有水、有压;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
(四)装饰装修使用防火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严禁违规搭建泡沫夹芯彩钢板房。
(五)电气线路按照规范设置。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电气线路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上。
(六)室内规范使用明火。餐饮店定期对排油烟管道进行专业清洗;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半地下空间及其他通风不良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房间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七)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室内公共区域(含疏散通道、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八)合用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区要独立设置,确有困难的,严格落实《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宿区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
(九)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内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全覆盖排查。各村、社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及时报告上级主管行业部门,邀请相关执法部门联合督促整改落实。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媒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转发一批事故警示录。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三)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工作。针对每日排查的火灾隐患进行汇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分片包干指定人员跟踪隐患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每周五以台账的形式11时前上报至镇综合执法科办公室。
(四)对工作落实不严谨不细致、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组织约谈并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