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六包”责任人不签订区域责任书
行政处罚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编号
执法主体
违法情景依据
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或执法流程图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救济渠道
备注
1
“门前六包”责任人不签订区域责任书的
门前六包5001
总寨镇人民政府城管中队
《西宁市市‘门前六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责令三日内签订,逾期未签订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0971-2212650
无
文章来源:城中区总寨镇政府
编辑:张景秀 责任编辑:李崇岭
发布审核:马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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