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所需资料一览表 |
参保登记 |
城乡居民 |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特殊参保群体(重度残疾人员、村干部)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4张本人小2寸免冠照片(《参保表》使用3张。 (3)农村信用社银行制发的农商银行本人卡。 |
变更登记 |
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
变更登记表(盖章),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账号 |
变更登记表(盖章),本人农行卡及开卡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 |
其他 |
变更登记表(盖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保险关系转移 |
跨镇转移 |
变更登记表(盖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跨县转移 |
转入:乡镇事务所填写的《转入申请表》和《参保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局办理《转入接收函》。 |
转出:转入地社保局开据的《关系转入接收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跨省转移 |
转入: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的《个人账户明细表》,经审核可转入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局办理《转入接收函》。 |
转出:打印的《个人账户明细表》,经对方社保机构确认可转移的,转入地社保局开具的《关系转入接收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职工转移 |
参保人员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参保人选择其中的一种保险继续参保缴费,暂停另一种保险,待达到享受年龄时,提出书面申请,进行账户合并衔接(并入职保的缴费年限必须达15年)。 |
中断缴费 |
中断缴费 |
变更登记表(盖章),村委或单位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待遇领取 |
待遇领取 |
(1)乡镇事务所提前1月打印、发放到领通知单,并填写相关信息。(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办理人员页放在起复印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2份)。(3)小2寸照片1张。(4)已有农行卡,将身份证和农行卡放在一起复印1份(5)各年缴费发票。 |
保险关系终止 |
死亡、出国(境)定居人员保险关系注销登记 |
(1)派出所开据的死亡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出国(境)死亡、出国(境)定相关证明。(2)乡镇事务所填写的《注销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盖章)。(3)法定继承人所在地出具的村委证明。(4)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卡(5)《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发票。 |
资格认证 |
本地认证 |
本人亲自认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农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放一起复印1份),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表》(本人签字,压手印)、小2寸照片1张。 |
代办人办理:携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农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放一起复印1份),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表》(盖章)、委托人手持本年度当月日历的照片1张,照片有效期1个月。 |
异地认证 |
到现居住地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办,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农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放一起复印1份),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表》(本人签字,压手印)、小2寸照片1张,认证盖章后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表》寄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