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1年10月19日拟对“青海省地质调查院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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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9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1 |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05号、107号 |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 |
西宁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05号、107号。本项目锅炉房占地面积约1300㎡,建筑面积约为547㎡,共设置4台4t/h燃气供暖锅炉,其中已有4台4t/h燃气锅炉,本次更换1台4t/h燃气锅炉,3台进行低氮改造。改造后降低锅炉能耗,总的耗气量为90万m³/a,由天然气公司提供。 |
文章来源: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编辑:雷爱玲 责任编辑:赵萍
发布审核:马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