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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龙源叠翠小区配套锅炉项目、青城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

2022-07-08 16:09  点击:[]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7月8日我局拟对“龙源叠翠小区配套锅炉项目”、“青城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8254110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源叠翠小区配套锅炉项目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3号

青海省通讯服务有限公司新安居物业管理分公司:

青海焕鑫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3号。项目占地面积约650㎡,锅炉房内设置4台8t/h燃气热水锅炉,配套安装水处理、水循环等设备。改造后降低锅炉能耗,总供热面积164418.17㎡,总的耗气量为306.2万m3/a,由天然气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55%。

施工期:

1、施工期项目4台锅炉已安装并投入运营,本次技改主要是对锅炉房烟囱的高度进行调整、对锅炉房隔声门窗的更换和安装、锅炉房室内吸声材料以及排气筒消音器的安装等。施工期短,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

1、生活污水、锅炉循环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最终进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锅炉烟气,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H2S、NOx。锅炉废气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在用燃气锅炉标准要求”以及“4.5条”要求排放。

3、项目锅炉房厂界及小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由专业锅炉维护公司定期清运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2

青城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9号2号楼2-3层

青海青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青海乐洋纳川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9号2号楼2-3层,设置20张床位。医院设有急诊科、全科门诊、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项目锅炉房位于单体商业楼一层西侧室内,采用1台240KW燃气锅炉冬季供暖及日常提供热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2、项目施工期工程量主要是装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等施工,施工扬尘对室内和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3、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4、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

1、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中药煎煮异味。锅炉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NOX,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成分为H2S、NH3,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周边植物绿化吸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以组织形式排放。废气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中药煎煮异味。项目中药煎煮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挥发的异味。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噪声值在75dB(A)以下。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污水处理站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药渣等。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全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1医疗废物。各类医疗废物分别采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由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含有大量的致病菌、病毒及寄生虫卵,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废物类别为HW01。定期清掏格栅排污及污泥,投入生石灰消毒并脱水处理后,集中收集后及时委托西宁湟水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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